一、性功能障碍能否作为离婚理由
若两位配偶因性功能障碍而不得不分道扬镳,他们可以选择登记离婚,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结束婚姻关系。
当双方都愿意结束婚姻时,应达成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手续。
如果某位配偶想离婚,可以先尝试通过社会团体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以下是登记离婚的详细步骤和步骤:
1.准备:
夫妻需携带相应证件和先前签署的《离婚协议》,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步审查:
婚姻登记人员会审查双方情况,如认为具备离婚条件,则会发放《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
从离婚登记申请开始算起未来30天内,任何一方都有权取消申请;
4.再次审查:
若冷静期过后,双方仍决定离婚,需再次提交申请,并最终取得《离婚证》。
对于起诉离婚,原告需要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相关文件;
提交时要注意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原告需为与案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体;
(2)明确被告身份;
(3)具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缘由;
(4)案件需属法院受理范围且受案法院具有管辖权;
符合受理条件的话,法院将在7天内予以立案;
否则,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不予受理。
对于一方性能力出现问题且无法彻底根治的情况,原告需提供医学证据证实这一点,法院才可能据此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人民法院审判离婚案件时,首先要进行调解。
若调解无果,且双方感情确实破裂,则可能会被判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性功能障碍怎么离婚
若夫妻间因性功能障碍而产生了离婚之念,无论是选择登记离婚还是提起离婚诉讼,皆有其合法性及合理性。
具体而言,如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应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亲自携带身份证件、结婚证书等相关资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反之,若其中一方希望结束婚姻关系,则可以通过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来实现。
以下我们将详细阐述这两种途径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首先,对于选择登记离婚的夫妇来说,其程序大致如下:
1.向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夫妇双方需手持各自的身份证件、结婚证书等相关材料,共同起草并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专门设置的办公地点如实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及领取回执凭证: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此进行初步审查,若认为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将发放《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以示认可。
3.设立冷静期:
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的30天内,无论夫妇中哪一方若对离婚持有反对意见,均有权在此期间撤销该申请。
4.复审及颁发离婚证书:
若经过冷静期后的第30天尚未撤销申请,夫妇双方需再次来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件,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未主动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离婚机会。
最后,婚姻登记机关在严格审查之后,根据相关法规按规定程序颁发《离婚证》。
其次,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途径的话,原告方需向被告所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相关文件的副本以及支持其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
该过程需要讲究以下几个条件:
(1)具备利害关系的主体资格;
(2)明确的被告身份信息;
(3)明确的诉讼请求内容和事实依据;
(4)属于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所在受诉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权。
一旦符合上述要求,人民院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立案并给予相应的通知;
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应该在七日之内做出一份裁决书,表示不予受理。
对于原告而言,需要通过医学证据证明被告存在“因生理上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正常性活动,且病情无法根治”的特征。
人民法院处理离婚诉讼时,应先进行调解;
若调解失败且判定双方感情实际已经破裂,应批准离婚。
若其中一方因生理缺陷或者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进行性行为,而且治疗无望,当以此作为离婚的关键理由并坚决主张时,经过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质疑的夫妇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进而判决予以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间若因性功能障碍而导致的婚姻无法维系,他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进行登记离婚或者提起诉讼离婚。对于登记离婚来说,双方必须达成共同的意愿并且填写好相关的协议和申请书之后才能开始走进入程。这个过程中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如办理初步审查手续、度过离婚前的30个自然日的冷静期以及再次审查等等,最终才能领取到离婚证书。至于诉讼离婚,作为原告方的当事人需要向被告所在地的法庭提出书面的起诉状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但是,这其中也有一些特定的条件需要满足,只有当这些条件都达到了以后,法庭才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内予以立案处理。如果经过法庭的努力调解仍然未能成功,而且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话,那么法庭就很有可能做出判决离婚的决定。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的性能力问题是需要提供医学方面的证明材料来支持其主张的。在法庭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庭通常会首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如果调解失败了,那么法庭才有可能做出判决离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