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拆房女儿有份吗
拆迁补偿是补偿给被拆迁人的,如果女儿也是被拆迁人,自然有要求获得补偿的权利。如果拆迁补偿的被补偿人是父母的,在父母去世且未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可以作为继承人,参与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母拆房女儿有份吗
在家庭财产分配中,一旦父母决定拆除房产,其女儿往往就会拥有相应的所有权、继承权以及村民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性别如何,都应该按照平等原则进行住房拆迁补偿款的分配。
若女儿属被拆迁方,则理应享有补偿款;
反之,虽然她并非被拆迁方,但在其父母过世之后以遗产形式获得房屋产权,亦有权领取相应补偿;
此外,若女儿婚后户口并未迁离原住址或者虽已迁离却又将户口迁回原集体组织,同样有权获取相应的拆迁补偿金。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拆迁赔偿款主要是用来弥补被拆迁者所遭受的损失与伤害,若女儿亦为被拆迁之一方,那么她理当拥有向相关部门提出获取赔偿的合法权益。然而,如若拆迁赔偿的对象是其父母,则在父母离世且未留下任何法律认可的遗嘱之时,女儿有权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参与到对该笔赔偿款项的继承过程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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