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政拘留十日的法定时限届满之际,公安机关通常将会通告受罚者家属其执行完毕的消息。
然而,若在通知过程中遭遇困难或不能实现通知到相应家属的情况,也并非不可能没有这份后续通报。尽管如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安机关仍将竭尽全力,试图寻找适宜的途径向家属传递信息,以确保他们能够了解到受罚者应对此次事件的结果。
至于具体的通知方式与时限,则可能因为不同地区及实际情况而出现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行政拘留十日期满时,公安机关原则上会通知受罚者家属。若遇通知障碍,通报可能无法实现。但多数情况下,公安会努力寻找途径通知家属,确保他们知晓处理结果。具体通知方式及时效因地区与实际情况而异。
二、行政拘留15天可以提前出来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被判处行政拘留15日的服刑者不能提前释放。
然而,如果受罚者对所施加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持有异议并寻求进行行政复议或启动行政诉讼程序,他们可以向相关公安部门提交有关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请求。
在此种情形之下,若公安机关经评估后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则可予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三、行政拘留10天可以改成罚款吗
行政拘留乃是一项旨在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罚责,而罚款则属经济性的惩处手段之一。两种处罚形式在属性、采纳条件以及法律效应等诸多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通常而言,一旦行政拘留的决定得以作出,便无法轻易地转变为罚款。然而,在特定的情境之下,或许存在着变更处罚方式的可能性,但这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若您对于行政拘留的决定持有异议,欲申请变更处罚方式,请参照如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深入研读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自身所享有的权益及应尽的责任;其次,备妥相关的证据与资料,如行政拘留决定书、身份证明等;随后,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申请变更处罚方式的缘由及其依据;最后,耐心等候机构的审查与裁决。值得注意的是,变更处罚方式的申请未必能获得批准,最终的结果将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行政拘留十日期满时,公安机关原则上会通知受罚者家属。若遇通知障碍,通报可能无法实现。但多数情况下,公安会努力寻找途径通知家属,确保他们知晓处理结果。具体通知方式及时效因地区与实际情况而异。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