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之后,被拘禁者仍可请求逮捕之权。刑事拘留乃公安机构及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管理接手案件,并在调查侦讯流程中,若遇特定紧急状况,对于现行肇事者或重要涉嫌者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提到逮捕,即为检察院、法院以批准或决策方式核准,由公安机构实行的,对有相关证据表明存在罪行,且可能处以徒刑以上刑期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在固定期限内彻底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在刑事拘留期间,倘若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已被查明,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便会向检察院提出申请批准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事拘留后,被拘禁者可申请逮捕。刑事拘留是公安机构和检察院在调查侦讯中,对肇事者或重要嫌疑者采取的强制性手段。逮捕由检察院、法院核准,公安机构执行,针对有证据证明罪行且可能判徒刑以上的嫌疑人及被告。在拘留期间,若侦查机关认定罪行确凿,会向检察院申请逮捕。
二、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规定如下:
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个自然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之人有必要采取逮捕措施,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审批申请。
在特定情形下,该申请的提交时间可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被刑事拘留要走什么程序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手段,其基本流程如下:当公权力部门如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了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人,并坚信这些尚须法律给予制裁,便会展开深入调查,该调查阶段称之为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若遇到现行罪行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存在特定法定状况,公权力部门拥有法定权利暂时将其拘禁,这便是我们所说的刑事拘留。在决定实施拘留之后,相关机构应该按照规定在24小时之内对其进行审讯与调查,同时若发现不符合拘留条件者,必须立即予以释放。另外,在执行拘留期间,也需在24小时内向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工作单位发出告知通知书。如果被拘留人员认执行拘留有误,他们有权提出申诉复议。而如果公安部门对已拘留的嫌疑人认为需要进行逮捕,那么此举应在拘留期满后三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请求国家司法机关进行审批。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核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一至四个工作日;对于那些流串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核批准的时间则可以延长至三十天。总而言之,刑事拘留的整个过程无论是从程序规划还是具体操作上都有着严密且详尽的严格要求与限制。
刑事拘留后,被拘禁者可申请逮捕。刑事拘留是公安机构和检察院在调查侦讯中,对肇事者或重要嫌疑者采取的强制性手段。逮捕由检察院、法院核准,公安机构执行,针对有证据证明罪行且可能判徒刑以上的嫌疑人及被告。在拘留期间,若侦查机关认定罪行确凿,会向检察院申请逮捕。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