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取保候审之后又提出批捕申请时,其主要原因往往源于新情况或新证据的出现,致使司法机构察觉到犯罪嫌疑人身处较高风险之中,或者有可能对刑事诉讼程序产生严重干扰。在此种情形之下,司法机构将对案件的证据及状况进行重新评估。若批捕申请得以通过,犯罪嫌疑人将依照法律规定被实施逮捕。
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案件的完结或者犯罪嫌疑人必定不会面临刑事追责。在取保候审阶段,犯罪嫌疑人仍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全力配合司法机构开展调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后申请批捕,常因新情况、新证据显示嫌疑人风险高或可能干扰诉讼。司法机构将复审案件,若批捕获批,嫌疑人将依法被捕。取保候审非案件终结,嫌疑人须守规,配合调查,随时面临刑事追责。
1.这种情况存在可能性。
若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违反了相应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制,是有权对其进行拘留的。
2.如有如下几种情况的发生,通常情况下会面临拘留和逮捕:
(一)可能正在策划并实施新的犯罪活动;
(二)存在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构成现实威胁的嫌疑;
(三)涉嫌摧毁、篡改证据,影响证人作证行为或者相互串通出庭作证。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去公安局做笔录会被扣押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前往公安机关接受问询并作笔录,是否会发生被拘留的情况,这主要取决于事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在此期间所获得的新证据。若在问询与笔录过程中,发现了新的关键性证据,这些证据足以改变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或加重其罪责,亦或是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行为,例如试图逃脱、妨碍证人提供证言等,那么就有可能面临被拘留的风险。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仅是正常地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并且未出现上述任何不利情形,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立即拘留的。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随时准备接受传唤,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
取保候审后申请批捕,常因新情况、新证据显示嫌疑人风险高或可能干扰诉讼。司法机构将复审案件,若批捕获批,嫌疑人将依法被捕。取保候审非案件终结,嫌疑人须守规,配合调查,随时面临刑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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