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取保候审期内是不会涉及到国家赔偿问题的。换句,取保候审只是构成刑事犯罪后采取的强制性的法律手段之一,它并不等同于对于罪犯有罪事实的最终确认。而在具体实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取保候审者的人身自由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但并未达到完全被剥夺的地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取保候审期间不涉及国家赔偿,因其作为刑事犯罪后的一种强制性法律措施,旨在保障诉讼进行,非最终定罪依据。该措施限制了被取保人一定的人身自由,但非全面剥夺,意在平衡司法需求与个人权益,避免无罪推定原则下的过度限制。因此,在取保候审阶段,不触发国家赔偿机制。
二、取保候审期出市身份证能用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身份证仍可正常使用,然而,若欲离开本市境内,必须得到执行机构的明确批准方可进行。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凡已获准取保候审之人,务必严格遵守以下一系列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无法擅自离开其所居住之所在城市或县城;
其次,如个人居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方面变更的话,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递交至执行机构进行备案;
第三,在接到强制传唤时应及时抵达所在地接受讯问;
最后,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扰证人提供证言,同时也严禁销毁、伪造相关证据及互相串通口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公安会撤案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其本身并不直接代表事例将会被撤销。然而,在遵循这一步骤的过程中,公安机关是否会在取保候审期间对事例作出撤案处理,则需要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来进行判断。若经深入调查后发现并无犯罪事实存在,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以至于无法构成犯罪,亦或是证据不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等情况出现时,公安机关便有可能做出撤案的决定。然而,倘若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确实存在,并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事例将继续按照侦查、移送审查起诉等一系列后续程序进行处理。总而言之,取保候审与撤案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联系,关键在于事例的事实和证据状况如何。
取保候审期间不涉及国家赔偿,因其作为刑事犯罪后的一种强制性法律措施,旨在保障诉讼进行,非最终定罪依据。该措施限制了被取保人一定的人身自由,但非全面剥夺,意在平衡司法需求与个人权益,避免无罪推定原则下的过度限制。因此,在取保候审阶段,不触发国家赔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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