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期间,认罪与否以及认罚幅度的选择都应该依据多种复杂且相互关联的元素进行全面的考量与权衡。
在此期间,嫌疑人均应对自身是否构成犯罪这一问题进行慎之又慎的深思熟虑,尤其对于那些已经明确实施了犯罪行为之人来说,寻求认罪认罚或许会带来某些潜在的益处,例如在量刑环节有望得到适当减轻。
然而,若对自身是否涉嫌犯罪持有疑虑,或者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存有异议,那么便不应该盲目地选择认罪认罚。
值得强调的是,认罪认罚必须建立在真诚的意愿以及对案件事实的清晰认知之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事拘留期间,认罪与认罚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多方因素。 嫌疑人应深思是否犯罪,对犯罪者而言,认罪认罚或带来益处,如量刑上的适当减轻。 因此,在决策时,应全面权衡各种复杂且相互关联的因素,以做出明智的选择。
二、被刑事拘留了是否要请律师介入的
1、遭受刑事拘留并不必然需要寻求律师的协助,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委托资深且专业的律师可以最大化保障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第一阶段称之为「侦查阶段」,此阶段对于整个案件而言至关重要,常规情况下的侦查期限为3个月零7天。
此期间,警察会对嫌疑人进行前30天的正常拘留进行侦查活动;
接着在接下来的7天内,警方将向检察院递交申请,请求正式批准逮捕被告人。
在这之前的关键37天里,存在两次对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的可能,具体来说,第一次可于前30天内向警方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而第二次则从第30天至第37天期间,向检察院提出此类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37天作为保证金释放的黄金时期。
一旦该时段过去,倘若检察院同意并批准逮捕罪犯,那么案件便步入逮捕期阶段,这段时间为2个月。
然而,即使处于逮捕期间,仍然存在一次向债务人申请保证金释放(简称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机会。
2、检察院审判阶段,律师将会全面了解整个案件的相关文档和证据材料,包括来自警方提供的证据以及证人证言、共同犯罪者等等。
律师的主要任务是确保被告人是否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过多的责任或者承受了不应有的负荷。
如若律师发现任何疑点或问题,便会立即与检察院进行沟通,以最大限度地消除任何不适当的因素。
此外,律师还会借助案件的实际情况,亲自与检察院官员讨论量刑事宜,并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期望检察院能精准判断刑罚年限,从而尽可能达成缓刑及减刑的目标。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被刑事拘留后算是什么阶段
刑事拘留,作为刑事事件侦查阶段中一项必要且常见的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在警方或检察院认定某名犯罪嫌疑人具有重大犯罪嫌疑之际,为防止该嫌疑人试图逃避将来的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同时也为避免其有可能继续实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剥夺其部分人身自由权并对其实施监控管制。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十七日。在这短短的三十七日内,有关侦查机构将会全面而细致地开展事件侦破工作,收集事件所需的各种证据材料。倘若在这段时间内所搜集到的各类证据足以证明嫌疑人确有犯罪事实,则该事件将会移送检察机关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反之,如果证据链条存在缺失,侦查人员可能会考虑修改或撤回对嫌疑人的强制措施,甚至考虑释放被拘留的人士。然而需特别强调的是,尽管某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但这并不代表他/她已经构成了实际意义上的犯罪,是否真的有犯罪行为仍然需要经过司法审判方能最终确定。
刑事拘留期间,认罪与认罚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多方因素。 嫌疑人应深思是否犯罪,对犯罪者而言,认罪认罚或带来益处,如量刑上的适当减轻。 因此,在决策时,应全面权衡各种复杂且相互关联的因素,以做出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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