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结束婚姻关系暂时尚未对房屋进行财产分割的状况之下,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够直接进行房产过户流程的。这是由于在这种情形下,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尚不明晰,产权状态存在模糊性。若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决定暂时不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待日后确定了所有权归属之后再行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在此之前,他们必须签署一份相关的协议以明确表达这一意愿。而在实际操作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往往需要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同时还需要提交离婚证、房屋权属证书、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上述提及的协议等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房产赠与能够撤销吗
在离婚诉讼中,关乎房地产赠与之撤销与否的问题有多重情况值得我们探讨。
首先,我们来看赠与婚姻关系相对方。
第一种情况是离婚协议载明的赠与条款。
作为婚姻结束协议,其主要作用在于解除双方法定设立的婚姻关系。
因此,离婚协议中所载明的甲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给予乙方这样的条款,实际上被视为附加解除了双方人身关系的条件的赠与协议。
如此,此类赠与过程带有极其明确的条件限制,而且这些条件隐含着特定的道德责任属性。
当甲乙双方按照离婚协议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之后,赠与条件已然成就,依照法律规范,这类赠与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第二种情况则是婚内存续期间的赠与承诺。
在夫妻之间达成有关财产的共识,只需双方为真实意愿表达,且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便应当被认可为有效,并在法律层面上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同样,关于房屋赠与方面的约定,无需履行涉及物权变动的法律手续。
在离婚案子发生之时,法院可以作出房产归接受赠与的一方所有的判决结果。
对于任何一方提出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除非出现欺诈、压迫等情形,否则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接下来,我们讨论共同赠与子女房产的问题。
涉及的对象,如房产这类重要资产范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进行正式的不动产登记确认极为必要。
至于尚未将房产所有权转移至子女名字之下的情况,指示赠予行为仍未全部完成,此时赠与人有权利重新考虑这一赠与举动,选择是否撤销此项赠与。
但需注意,如果已经做好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那么一旦赠与者想要反悔,就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当初的协议存在欺诈或受压迫的情况,否则原则上不应予以撤销或者更改合同内容。《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起诉离婚需要几个步骤时间
在此,我们将为您详细阐述关于起诉离婚的整个流程及其各个步骤:首先,1. 准备起诉状的内容至关重要,其应包括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以及明确的诉讼请求与实际情况的解释及理由。接着,2. 将以上准备完备的起诉状连同相关的证据材料一同提交给所在地区的法院进行立案登记。在3. 法院收到申请后,如果能满足立案的标准要求,将会对其予以正式受理,并且会以书面形式发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接下来展开的便是4. 开庭审理环节,在该环节,双方需要亲自出席法庭,并对各自的主张进行充分且有力的举证,同时也需要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疑和反驳。最终,拿到充足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后,法院便能在第5. 步做出判决。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过程中所需耗费的时间因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通常而言,一审的普通程序需时六个月完成,简易程序则达到三个月。但是,若遇到特别复杂或者有特殊情形出现的案件,有可能会导致审理期限的延长。另外,一旦当事人对初次判决不满,启动上诉程序,那么就会进入二审阶段。
在夫妻双方结束婚姻关系暂时尚未对房屋进行财产分割的状况之下,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够直接进行房产过户流程的。倘若双方同意暂不分割,需签署协议明确意愿。过户时需明确产权归属,并提交离婚证、权属证书、身份证明及协议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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