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故意伤害罪的审判过程中,仅仅在场而未直接实施暴力动作并非一定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若该人并未参与预谋策划或下达指令,同时也未给予任何协助,那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其通常情况下是无须承担刑事责任的。
但是,倘若他在现场发挥了激昂士气、观测动静等行为,对犯罪行为的顺利进行起到了推动的作用,那么便可能视为构成共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故意伤害罪未遂
1、假如被告人因其意志之外的因素使得其意图谋害他人却未能实现,这种情况便被视为蓄意伤害罪未遂。而如果被告主动施暴却因外部原因导致伤害结果并未形成,同样属于故意伤害未遂。
2、罪犯已经开始实施犯罪,但因为自身或其他独立于其控制之外的因素而最终未能达到预期目的,这种情形则被归类为犯罪未遂。对于这类未遂犯罪者,应参照已构成犯罪且情节严重的参照标准,给予其相应程度的减轻或从轻处罚。
3、所谓犯罪未得逞,本义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未能完全符合特定犯罪的所有构成要素,也即是说,其并没有完全实现对该犯罪的构成。例如,侵犯公民生命权的关键要件在于致害人实施致死行为,若致害人在实施行为过程中未能达成目标,那么他就无法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4、根据法律条款规定,犯罪未遂所带来的实际损害往往较之犯罪既遂要轻微得多,因此,法规明确规定:对于涉嫌犯罪未遂的案件,参照既遂犯罪的量刑标准,酌情予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5、“着手”,意味着犯罪分子开始着手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所规定的某种具象犯罪种类的客观构成条件动作。例如,一名犯罪嫌疑人意图进行故意杀人行为,他手持尖刀、掏出枪支,或是毒药投放、伸手偷窃等等,只要这些行为开始的那一刻,即可称之为“着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有必要请律师吗
在故意伤害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寻求律师的协助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律师能够发挥多方面的关键作用。首先,律师具备深入研究事件细节的能力,他们可以通过专业的调查手段以及证据收集工作,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合法权益。在事件的侦查阶段,律师能够迅速地与犯罪嫌疑人取得联系,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及心理上的支持。其次,律师对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有着深厚的理解,他们能够精准地分析事件的性质以及可能面临的量刑范围,从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辩护策略。例如,若存在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相关情节,律师便有能力向法院予以有力的陈述。最后,在庭审环节,律师能够运用精湛的辩护技巧与检察机关展开激烈而有力的辩论,确保犯罪嫌疑人得以在公正公平的审判环境下接受裁决。总而言之,律师所提供的专业服务对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事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故意伤害罪审判中,仅在场未直接施暴者,若无预谋、指令或协助,通常不担刑责。然而,若其通过鼓舞士气、观察动向等方式间接促进犯罪,则可能被视为共犯,需负相应刑事责任。法律考量实际作用,区分责任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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