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检察机关未能决定逮捕,而是选择采用监视居住方式进行处理,便表明该案件正处于特定的司法程序之中。
首先,关于被赋予监视居住的当事人,他们应严格遵守相关规范要求,例如在未获得执行机构许可前,严禁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之场所等等。
在此特殊情形下,公安机关依旧需要持续进行案件调查,收集各类证据材料。
然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出六个月。
在这段时间内,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均需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的各项工作,并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若检察机关未决定逮捕而选择监视居住,表明案件正处特定司法程序。当事人须严格遵守规定,未经许可不得离开指定场所。公安机关在此期间继续调查取证,监视居住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嫌疑人需配合调查并如实提供信息。
二、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就放人
若被告人未得到人民检察院的逮捕令,此时代表其得以被释放。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一旦公安部门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了申请逮捕书,人民检察院需在收到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倘若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那么公安部门必须在接获此通知后,立即释放被告人,并应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有关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案子法院怎么判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这并不等同于此案件的正式终结。根据相应的司法规定,法院将会依据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独立且公正的审理。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充分权衡各类因素,如案件的各项证据、相关的实质性事实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等等,从而依法做出最后的判决。可能出现的判决结果包括有罪判决、无罪判决或者其他形式的裁决。在整个审判过程中,被告方享有辩护的权利,可以提出自身的证据和观点。法院则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庭审活动,倾听各方的意见,并最终以公正为原则作出最终的判决。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每一个案件都具有其独特性,因此判决结果也会因为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若检察机关未决定逮捕而选择监视居住,表明案件正处特定司法程序。当事人须严格遵守规定,未经许可不得离开指定场所。公安机关在此期间继续调查取证,监视居住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嫌疑人需配合调查并如实提供信息。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