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罪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关于取保候审的期限并无统一规定,具体的时限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司法机构的审理进度。
通常而言,司法裁决机关将依据案情的严重程度、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情节、以及当事人对于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等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考量之后做出决定。
如若当事人满足有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并且申请顺利获批的话,那么其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环境污染罪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关于取保候审的期限并无统一规定,具体的时限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司法机构的审理进度。通常而言,司法裁决机关将依据案情的严重程度、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情节、以及当事人对于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等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考量之后做出决定。如若当事人满足有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并且申请顺利获批的话,那么其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二、污染环境罪的无罪辩护的策略有什么
对于污染环境犯罪进行无罪辩护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第一,事发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轻损害程度的辩护;
第二,关于被告人所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辩护;
第三,关于污染物标准认定的辩护;
第四,关于行政环境监测或检测数据证明力度的辩护;
第五,关于鉴定意见证明力的辩护;
以及第六,关于在行政调查过程中是否构成自首的辩护等等。
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辩护策略有可能使案件被判定为情节轻微,从而在审查起诉阶段获得公诉人的不起诉决定。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污染环境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条之规定,违反国家环保法规,排放、倾倒、处置具有放射性或含有传染病病毒的废弃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害性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依照相关条款进行罚金处罚;如行为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将面临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惩罚,同样需缴纳相应罚金。在此必须强调,"严重污染环境"与"造成后果极其严重"这两个概念皆有明确之司法解释,不应妄加揣测。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量刑裁定往往依据具体的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实施手段、方法、涉众人数、所产生的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衡量。保护环境乃是我们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避免触碰污染环境犯罪的红线。
环境污染罪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关于取保候审的期限并无统一规定,具体的时限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司法机构的审理进度。通常而言,司法裁决机关将依据案情的严重程度、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情节、以及当事人对于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等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考量之后做出决定。如若当事人满足有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并且申请顺利获批的话,那么其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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