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多久终止执行
通常情况下,强制执行程序会在出现如下几种特定情形时宣告终止执行:即被执行人已经全面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所有义务;
依据原法律文书而展开的执行过程中,该文书由于某种原因被依法撤销;
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若其已离世且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用来执行,同时也没有任何义务承担者存在;
对于那些涉及追讨赡养费、扶养费以及抚育费等方面的类案,如果其中的权利人已经不幸离世;
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因为面临生活窘困的问题而无法偿还债务,并且缺乏收入来源,且同时失去了劳动能力;
最后,当法院认定应基于某些原因终结此项执行行动时,往往也会据此作出终局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强制执行多久上征信
若借款人未按照判决书中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那么会在判决下达后的第一至三个日历日内被列入信用体系的黑名单中。
尽管不少借款机构都提供了适当的还款宽限期,但还款期限仍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贷款机构本身的规定。
例如,对于一些给予还款宽限的借款机构来说,若所申请贷款的还款期限处于宽限期范围之内的话,即便稍有逾期也不会被视为违约行为从而记录到征信系统中;
然而,在那些规定较为严格的贷款银行那里,仅仅存在一天的逾期现象便可能被视作违约行为而记入征信黑名单之中。《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强制执行多久会抓人会去外地抓吗
在执行手段的选择上,尤其是涉及到逮捕与否以及何时进行逮捕的问题时,往往是受到被执行人间接或直接的行为所影响,以及执行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情况制约的。通常情况下,若被执行人有拒绝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之实,且在此过程中有逃避执法、抗拒执行等严重情节出现的话,那么当地法院便极有可能会采取相应的拘留措施来保障法令的顺利执行。然而,关于是否需要跨地区进行逮捕的问题,则需要综合考量被执行人的行踪轨迹、执行所需付出的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假如经过严密调查得知被执行人确实身处异地,法院也可依靠与其他地方相关部门的紧密合作,共同完成对其实施的抓捕行动。但是,这其中涉及到的程序和协调工作都相当复杂,绝非轻而易举之事。总的来说,强制执行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都是无法用一种统一的标准来衡量的,而是要根据每个事例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和决策。
强制执行程序在以下情形终止: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执行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无义务承担者;涉赡养费等权利人死亡;被执行人生活困窘无收入和劳动能力;法院认定终结执行。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