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房没下来户口可以迁走吗
拆迁房尚未获得产权证,是否可以迁移户口
对于房屋征收这一类情况,我们后台需要处理的户口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如果您选择投奔亲属的话,那么您必须确保该亲属在当地拥有自己的房地产权益,以便您可以顺利地将户口迁入他们家中;
其次,除了上述方式,您也可以考虑提交申请以加入当地警方设立的公共户籍系统中,但请注意由于您将不具备独立户口本,所以此类解决方案相对有限;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部分事业单位会设有集体户头,如果您符合规定的话,也可以选择加入这样的集体户籍中去。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拆迁房没下来离婚怎么分
在进行房屋拆迁补偿时,我们必须依据以下标准予以评定:
草房的补偿金额为每平方米1900元;
砖瓦房的补偿金额为每平方米2400元;
对于捣制或者预制砖砼结构的房屋,其补偿金额则为每平方米2800元;
而对于楼房(二层及以上楼层),其补偿金额更是高达每平方米3300元;
同时,对地上(下)附着物的使用也应遵循等价补偿的原则。
异地安置补助费用(包括宅地、配套设施以及租房费用等),每户将获得2万元的补偿。
当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后,他们应对被征收人提供以下补偿:
首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其次是由于征收房屋所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最后是由于征收房屋所带来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该制定出补助和奖励的具体实施方法,以便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在征收个人住宅的情况下,如果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那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就应当优先考虑并给予住房保障。
关于这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其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若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存在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核评估申请。
如对复核结果仍存疑虑,还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拆迁房没下来可以过户吗
原则上讲,拆迁安置房在尚未达成实际交付并获取产权证书的状态之下,往往并不具备过户的可能性。依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来看,进行房产过户的首要条件便是房屋产权清晰明确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文件。然而鉴于拆迁安置房在建设以及最后交付的过程之中,产权归属问题可能会出现一些或大或小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在没有完成所有相关手续并且未能获得房产证的情况下,是无法办理该房屋的过户登记事宜的。当然,如果您先前与拆迁方所签署的拆迁协议当中包含了关于这方面的特别约定,又或者是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允许在某些特定情况之下可以提前办理相应手续的话,那么这就需要具体分析讨论了。但是此类状况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罕见的。总的来说,从普遍情况看,拆迁安置房如果还没有被正式交付和取得产权证书,那么基本上都不能够进行过户处理。
房屋征收时,后台需处理户口问题。若投奔亲属,需确认亲属有当地房产权益,以便迁入。另可选申请加入公共户籍系统,但无独立户口本。部分事业单位有集体户头,符合条件者可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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