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无效条款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中无效条款的处理方式
若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则意味着该离婚协议无效:
2.离婚协议是基于不真实或虚假的意图而达成的;
3.离婚协议中的条款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是社会公共道德规范;
4.离婚协议书是由双方恶意串通,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目的而达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离婚协议无法履行的相关的规定是什么的呢
经过严谨而深入的审理过程,法院最终判定关于双方在书面协议中承诺将某处房产在儿子年满十八周岁时无偿转让至其个人名下的事宜,女方并不具备直接关联性和利益相关性,也就是说,对于该项权利享有实质利益并应当提出诉讼请求的应为女方之子。
因此,法院依据法律程序,迅速做出了口头裁决,决定对女方的此次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然而,男方却声称这份离婚协议并非他本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同时也指出协议中的某些条款明显存在不公,但其所提供的证据却不足以支撑其观点。《离婚协议书》有效
二、男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内协助女方办理房产的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三、离婚协议无效的法律规定
关于离婚协议无效的各种可能性,以下是常见的几种情况:首先,当离婚协议的内容涉及到违法或违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其次,如果这份协议并不是参与签署的双方的真实意愿表达,例如存在欺诈、威胁等不当行为;再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也是构成离婚协议无效的原因之一,比如为了躲避债务才达成显然不公正的离婚协议等等。此外,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条款在实践中被认为“显失公平”,那么当事人便可以据此主张修改或取消这部分条款。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判断“显失公平”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全面衡量,不能简单地做出结论。总而言之,对离婚协议效力的认定应该综合考虑众多因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现实事例的实际情况逐一进行判定。
离婚协议中如存在以下情况,该条款无效:1)签订方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基于不真实或虚假意图;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道德;4)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无效条款应依法处理,确保协议公平合法。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