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众斗殴罪主体是谁
聚众斗殴罪的主体范畴是什么
该罪行的犯罪主体为普通大众,即只要年满十六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若满足此条件,便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关于聚众斗殴罪,其具体定义在于为报复他人、争夺霸权或其他不当目的,纠集众多人员形成团伙,相互之间进行暴力冲突,从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对于触犯聚众斗殴罪,若涉嫌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并达到了既遂的程度,那么法院应对其作出这样的判决:
主要罪犯以及其他积极参与者(无论是首要分子还是协助者)在这种情况下,都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而对于那些存在法定特别严重情节如“携带致命武器进行聚众斗殴”等情况的首要分子及积极参与者,法院则应判处他们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聚众斗殴罪很严重怎么判
关于聚众斗殴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需要依据相应情节进行评估。按照通常的原则,对于组织者以及其他积极参与的成员,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处罚措施。然而,如果存在如下四种特殊情形之一,那么对于组织者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1.多次实施聚众斗殴行为;2.聚众斗殴的参与人数众多且规模较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3.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上进行聚众斗殴,导致社会秩序严重混乱;4.使用武器装备进行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些人若出于报复、争霸或其他非法目的,纠集多人进行暴力冲突,扰乱公共秩序,即构成此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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