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贿罪的法律适用中,的确存在缓刑可能的情况。在符合一系列条件时,被告人可以得到相应的宽大处理———首先是在罪行判定方面,必须是被认定犯下了受贿罪,同时刑罚设定期限应在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
其次,在犯罪情节上,需要体现出轻微性与悔过性,即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承担责任;
再次,在社会危害性评估上,不能出现再犯罪的风险,也不能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最后,对于特殊人群如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正在怀孕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也应该给予适当的缓刑考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涉及受贿犯罪的量刑具体标准包括:
(1)对于受贿金额较大以及具有其他相对轻微情节的罪犯,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还要依法缴纳相应数额的罚金。
(2)如果罪犯的受贿金额较大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将面临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要被课以罚金或没收部分或全部个人资产。
(3)而对于受贿金额特别巨大甚至是情节极其恶劣的罪犯,其面临的刑事判决将是更加严厉的,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须承担相应数额的罚金或是个人财富被全面没收;
倘若受贿金额特别巨大,且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到了特别重大损失,则罪犯还可能面临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酷惩罚,同时要承受全部个人财富没收的严重后果。
另外,对于那些曾经多次犯下相同罪行但尚未受到过法律制裁的罪犯,法律也将按照他们累计所获取的受贿金额进行相应的量刑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三、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针对贪污罪之量刑准则,主要取决于被控贪污数额以及情节之轻重。通常情况下,若贪污数额在一定范围内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附加少量罚金;对于贪污数额巨大或具有其他极其严重情节之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需同时接受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惩罚;而对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极端严重情节者,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在实际量刑过程中,还会充分考虑到以下诸多因素:如贪污行为发生的次数、涉案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等等。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法律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进行相应调整,因此具体情况仍应以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受贿罪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在符合条件下可适用缓刑。需罪行较轻、悔罪表现,且没有再犯罪危险,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对未满十八周岁、怀孕妇女和七十五周岁以上老人应特别考虑。在法律适用中,缓刑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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