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和解后会被释放吗
对于已经进入刑事拘留程序且在事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子而言,能否释放被告人仍然需要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倘若被告所涉及的罪行更为严重,即便已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协议,也仍需由检察官依法提起公诉,因此和解并不能成为释放被告人的充分条件。
此外,公安机关有权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但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情况:
(1)正在筹备实施犯罪行为、实际执行犯罪行为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到的;
(3)在其身边或住所内发现确凿的犯罪证据的;
(4)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中的;
(5)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可能性的;
(6)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不明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有什么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在诸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具体阐述如下所述:
1.本质属性不同:
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保障性措施,属于法定的诉讼行为之一,旨在确保刑事诉讼过程的顺畅运作且自身并无惩罚类的特性;
相对而言,行政拘留则是治安管理领域的一种处罚手段,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措施,主要目标在于惩戒及教化在日常生活中有明显触犯法规行为的个体。
2.法律依据有所区分:
刑事拘留的实施是依照我国《刑法诉讼法》明文规定;
而行政拘留的实行则依据了《行政处罚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项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
3.适用对象各异:
刑事拘留所针对的是某些在刑事案件中被怀疑为犯罪行为人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处理;
相反,行政拘留则通常用于那些拥有一般违法行为举止的个人。
需要强调的是,这两种拘留形式之间具有明显的罪行界定。
4.拘留时间长短不同:
针对一般的现行犯罪者、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最为长期的限制是14天;
至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有组织的犯罪嫌疑人,最长的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
相比之下,行政拘留的最长时长为15天。《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怎么判定
关于如何区分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需要从多个方面予以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确其性质有本质的差异性。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措施,往往适用于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身上;而行政拘留则主要针对普通的违法行为进行惩戒与惩罚性的处理方式。其次,两者在适用法律层面也有所不同。刑事拘留的执行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主导;然而,行政拘留则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一类的行政法律法规进行实际操作。除此之外,拘留的期限也是二者之间显著的差别所在。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37天;而行政拘留的时长则通常在1到15天之间,如果数次违法行为并罚,最长拘留期不得超过20天。最后,我们还应认识到,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目的各异。前者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后者则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以及对被拘留人的教育改造。综上所述,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在性质、法律依据、期限以及目的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必须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判断。
对于已达成和解的刑拘案件,能否释放需视案情而定。严重罪行即便和解,仍需公诉。公安机关可拘留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条件包括:预备、实施犯罪、被指认、有确凿证据、逃跑、销毁证据、身份不明或流窜、多次、团伙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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