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被实施刑事拘留的涉案人员确实存在无罪获释的可能性。在我国的法制框架下,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临时性质的强制性手段,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嫌疑人不会逃离现场或者破坏相关证据的完整性。若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后,检察官确信该涉案人员属于清白无辜者,亦或是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其犯罪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此类调查对象应予以立即解除羁押并获得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应该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在刑事案件的拘留阶段,若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同时经由本人提出担保人或是缴纳保证金的申请,将有机会获得保释。
取保候审制度,是指侦查、起诉与审判等法律机构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之中,对于尚未被依法实行刑事逮捕,但已受到刑事追诉责任的主体,为了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进行司法追求,依法采取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者提交保证金,并开具具有保障义务的保证文书的一种法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刑事拘留多长时候批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行动时,认定被拘留者存在严重犯罪行为,需要进行逮捕,那么他们必须在拘留期限内的三天之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其审查并批准逮捕。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公安机关可以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一天至四天。同样地,人民检察院也有义务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批捕时间可能会因为事件的复杂程度和证据的充分性等多种因素而有所差异。
事实上,被刑事拘留者可能无罪释放。刑事拘留旨在确保嫌疑人不会逃逸或破坏证据。若调查后检察官认定其无罪或证据不足,依据《刑事诉讼法》,该涉案人员将获释。我国的法制保障无辜者权益,确保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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