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生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明确规定的,在继承纠纷中,继承人所能承受的债务清偿责任最大限度仅以其实际继承所得之财产价值为限。若此财产价值尚无法完全覆盖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及债务,继承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承担超过该财产价值部分的债务,除非他们出于自愿而主动进行偿还。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他们将无需承担被继承人所遗留下来的任何税款与债务。因此,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其债务的清偿问题应
首先通过评估其遗产价值来予以解决,继承人需在此基础上承担相应的责任。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继承人亦可选择不承担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偿还的情形有什么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债权人是否有权利向债务人的合法配偶要求偿还还款义务。
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所欠之债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便有权向该债务人的合法配偶提出追索主张。
其次,当债务人不幸离世时,债权人亦可向其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继承人要求偿还未了结之债务。
继承人在接受或放弃遗嘱执行人的遗产继承同时,需承担在遗嘱执行前已发生且未决的债务清偿的法定责任。
继承人对此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根据遗产实际价值的上限清偿税款与债务;
若债权额超出遗产实际价值,则继承人仅须按自己的意愿自愿偿还剩余的部分。
但如果继承人选择完全放弃继承,他们则无需再负担其祖先遗留下来的税务与债务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债务人死亡的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在债权人遭遇债务人离世所引发的财务困境之际,进行财产保全操作乃至关重要之事。为求确保保全行动的顺利实施,当事人应当关注如下几点关键因素。首先,须明确债务人所遗留之财产范围,其中涵盖了房产、车辆、储蓄存款、股票股权等等各类资产。其次,向具有管辖权之法院递交正式的财产保全申请,同时附上详尽的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及提供适当的担保。担保方式多种多样,可选择以现金、保函等方式作为保证。法院将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若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则会依法裁定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例如查封、扣押、冻结债务人的遗产。在此过程中,务必保持密切关注,确保保全措施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值得特别强调的是,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法定时效之内提出,以避免因错过最佳时机而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
依据《民法典》,继承人在继承纠纷中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以其继承财产价值为限。若财产不足以清偿税款和债务,继承人可自主决定是否承担超出部分,除非自愿偿还。若放弃继承权,则无需承担任何税款与债务。因此,债务清偿应首先评估遗产价值,继承人在此基础上承担责任。若遗产不足以清偿,继承人可选择不承担超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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