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五百八十三条与第五百八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对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如若其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应尽职责或者履约行为没有达到事先的协议标准,另一方则有权向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当违约方进行积极的履约行动或是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之后,倘若对方仍然遭受了其他形式的损失,那么违约方有责任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赔偿的数额应该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相匹配,这其中也包含了合同履行完毕后可能获取到的潜在收益,但是,赔偿的总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在涉及到欠债不还的问题上,如果债务人未能依照约定偿还债务,债权人便有权要求赔偿由于违约而产生的损失,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利息损失以及逾期还款的损失等等。
然而,如果债权人的损失超过了债务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那么针对超出部分的赔偿请求,很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债权人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损失向债务人提出赔偿要求,但是赔偿的金额必须合理且不能超过债务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如果债权人的额外赔偿请求超出了上述范围,那么这样的请求很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欠债不还起诉要多少钱
首先,对于价值在1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物品,依法收取金额为50元人民币的财产税;
其次,若物品价值在1万到10万之间,则按照2.5个百分点即0.025的比例计算并缴纳税款;
再次,若是价值在10万到20万之间的物品,其应缴税额将按照2个百分点即0.02的比例计算;
接下来是价值在20万到50万之间的物品,此类物品的应缴税额将根据1.5个百分点即0.015的比例进行计算;
50万至100万之间的物品,应缴税额将依据1个百分点即0.01的比例计算;
最后,价值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但在2000万元以内的物品,其应缴税额将按照0.6个百分点计算;
2000万元以上的物品,应缴税额将由0.5个百分点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三、欠债不还起诉没有钱还怎么办
在您向债务责任人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尚未结清的债务时,倘若被告未能如期支付款项且确实存在财物短缺的情况,那么法院通常会依据法律程序采取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首要步骤是进行深度调查以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这其中可能包括调查债务人在各大银行的存款账户、名下的不动产(例如房产和土地)以及所拥有的机动车辆等各种资产。一旦发现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会依法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然而,如果在现阶段的调查中没有发现足够的财产来满足债务的偿付需求,法院可能会要求债务人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并且在未来的时间里定期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此同时,法院还会将未能按时履行债务责任的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以此限制他们的高消费行为,从而对其个人信誉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作为债权人,您需要时刻关注债务人的经济状况变化,一旦发现有新的财产线索出现,应立即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恢复执行相关程序。总而言之,尽管当前阶段债务人可能无法全额偿还债务,但是通过运用法律手段,我们仍然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未来可能的债务偿还创造有利条件。
依据《民法典》第583、584条,合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仍有损失,需赔偿。赔偿应与实际损失相当,包括潜在收益,但不超过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可要求赔偿包括利息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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