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调解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备开展调解工作的职能,通过调解能有效促成劳动争议双方在平等及理性交流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并达成和解,从而迅速化解矛盾纠纷。在调解过程中,仲裁委员会将全面倾听双方的观点与需求,致力于寻找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策略。这种处理方式有助于节约各方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是多长时间
针对劳资纠纷的仲裁申请期限该如何设立呢?答案是为期一年。
换句话说,这一年是从被申请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犯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当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提出主张权或向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亦或是另一方当事人自愿履行相应责任之时,仲裁期限就会发生中断。
这种情况下,自中断之日起,仲裁期限将获得新的计算周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维权,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争议仲裁一般会怎么判
民事劳动争议事例之仲裁结论的产生往往受到众多复杂因素的影响。首先,仲裁庭将对原、被告各自提出的各项证据进行严谨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书、薪资支付流水单、考勤记录等等,以便对当时事件的真实状况有一个全面而准确的了解。若该事例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解除事宜,仲裁庭将会对解除行为的合法性进行深入的分析与评估,例如,劳动者是否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是否遵循了法定的解除程序等等。针对薪资纠纷这一焦点问题,仲裁庭将仔细核对薪资标准、计算方法以及是否存在拖欠、克扣等不当现象。至于加班问题,仲裁庭需要确认加班的实际发生情况,并审查是否具备相应的审批手续。总而言之,仲裁庭将依据客观事实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事例做出最终的裁决。裁决结果可能是完全支持劳动者的所有诉求,部分支持,亦或是驳回劳动者的请求。具体的裁决结果将视每一起事例的具体情况而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具备调解职能,促进双方平等理性沟通,达成共识和解,快速化解纠纷。仲裁中全面听取双方意见,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既节省时间成本,又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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