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实离婚法律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11-0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事实离婚"非我国法律正式术语,我国法定离婚途径为登记离婚或法院判决。所谓“事实离婚”,实指夫妻未经法定程序分居,却仍维持夫妻名义共居状态。然法律上,此等关系仍视为婚姻有效存续。
什么是事实离婚法律规定

一、什么是事实离婚法律规定

事实上,‘事实离婚’这一术语并未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正式定义过。在我国,合法的婚姻关系终止只能通过完成离婚登记手续或由法院作出裁判离婚的裁决来实现。通常所说的“事实离婚”,是指已婚夫妇在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便选择分居生活,但他们仍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尽管如此,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些夫妇的婚姻关系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什么是事实收养

所谓的事实性领养方式,是指在未经办理特定的法律手续情况下,仍然具备婚姻家庭法律层面中收养行为的实质内容,由此构成的收养关系。实际意义上的收养具备如下诸项基本条件要求:(1)作为收养当事人的双方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条件标准;(2)收养方和被收养方必须共同公开明确承认他们之间已经建立起了养父养母及养子养女的亲子关系,并使用亲生父母与子女的称谓,同时这种亲情关系也应该得到社会公众以及各相关组织机构的广泛认可与尊重;(3)养子养女与其出生的父母,在实际上业已完全结束了他们之间属于法定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4)在整个收养过程中并没有进行过正式的收养公证或者登记程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三、什么是事实婚姻重婚

事实婚姻及其引发的重婚罪问题,主要是指具有合法配偶身份的人与他人实际上以夫妻名义进行共同生活,虽然双方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现实地形成了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就是犯罪行为中的重婚罪。在中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所谓事实婚姻,是指那些没有经过法律层面的批准与认可,仅仅依照社会习俗和习惯而以夫妻关系形式共同生活的婚姻形式。要判定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必须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其次,与他人之间必须以夫妻名义持续且稳定地共同生活。在具体认定过程中,需要结合诸多方面的因素来考量,如双方的行为是否以夫妻名义出现在公共场合,是否一起居住且分享生活,以及周围的广大公众是否普遍认为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夫妻等等。如果上述这些因素都满足的话,那么就可以判定其属于重婚罪行,将会遭受严重的刑法处罚

"事实离婚"非我国法律正式术语,我国法定离婚途径为登记离婚或法院判决。所谓“事实离婚”,实指夫妻未经法定程序分居,却仍维持夫妻名义共居状态。然法律上,此等关系仍视为婚姻有效存续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什么是事实离婚法律规定
一键咨询
  • 152****46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7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5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8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4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6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6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0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6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7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8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4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4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1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7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离婚·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
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1994年2月1日以后取消了事实婚姻关系,以同居关系来代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民事代理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事代理法律规定包括: 自然人可通过代理人行使民事权利与义务;代理人在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行事,行为对被代理人有法律效力;代理方式有委托和法定两种。 委托代理人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事,法定代理人则依法行使代理权。
18浏览 2024-04-22
关税实报实销
10w+浏览2024-10-26
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
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1994年2月1日以后取消了事实婚姻关系,以同居关系来代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法官辞职从事律师最新规定是什么
法官辞职后转行做律师,需遵守严格限制。两年内,他们不得代理或辩护曾审理的案件。在职期间,法官也不能担任曾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律师。此外,法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不得参与曾审理其所在法院案件的诉讼代理或辩护工作。这些规定确保了司法公正,防止了潜在的利益冲突。
48浏览 2024-04-26
证实事实收养
10w+浏览2024-10-12
根据法律规定2024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婚姻不需要离婚,双方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因为根据目前我们国家婚姻法当中的规定,不存在事实婚姻的这样一种说法,也就意味着即使是同居,而且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也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实名制股东和实行实际股东的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区别如下: 1、实际控制人,一般为自然人,控股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实际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业没有直接的资本纽带关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业的股东而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 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96浏览
专利实施实例
10w+浏览2024-10-13
法律如何规定事实婚姻?
法律规定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均无配偶,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生活的目的,男女双方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事实婚姻关系,应当补办结婚证。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专利实施权实施
10w+浏览2024-11-02
法律是怎样规定事实婚姻?
判定是否属于事实婚姻,主要看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结婚的实质要件,如果具备这些要件,但是缺少结婚登记手续;第二个条件是,必须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即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就可以判定为事实婚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中专实习生,毕业实习被学校统一带到一个厂里实习,签合同,合同写着实习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每天每天不超过8小时,一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还有一天假期,然而这些合同签了根本没有用,每天不超过8小时,那加班就是靠自愿,这里不管你愿不愿意,强制加班,不加也得加,连假期休息时间都不给你放,照样强制加班,那合同还有什么用。这样的合同受不受法律保护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而劳动法也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br/>此外,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br/>(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br/>(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br/>(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br/>法律依据:<br/>《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br/>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br/>《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br/>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6k浏览
非专利实施实体
10w+浏览2024-11-04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什么是事实离婚法律规定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88****557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88****539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423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