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最新修订 | 2025-02-01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6年
专家导读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割方式有协商、竞价或诉至法院等。常见方式是一方取得股权并给另一方补偿,补偿参照公司净资产等确定。双方都想取得股权时可竞价。协商不成则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多种情况依公平原则判决。此外要注意股份转让规定,实际操作需依具体情况和法律确保合法有效。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割方式多样,可协商、竞价或诉至法院,需注意相关规定。

法律解析: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权分割确实较为复杂。当面临股权分割问题时,首先可以考虑由一方取得股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这种方式较为常见,补偿金额参照公司净资产等因素能相对公平地确定双方利益。若双方都想取得股权,竞价方式则能通过市场机制确定归属方,未取得方获得相应补偿。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诉至法院是最后的途径,法院会综合考虑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出资情况等各种具体情况,依据公平原则作出判决。同时,不能忽视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比如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这关系到公司内部股权结构的稳定。在实际操作中,每个公司的情况都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来进行,以确保股权分割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继承有何法律规定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继承主要涉及《公司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

从《公司法》角度,其一般遵循同股同权原则,除非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有特别限制规定。若章程无特殊约定,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股东资格和相应股权,即依法取得股权所代表的财产权益及股东地位。

依据《民法典》,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由继承人继承,股权作为财产性权益属于可继承范围。继承人需按法定继承顺序遗嘱继承,完成相关继承手续。

在实务中,继承人要向公司出示合法有效的继承权证明文件,如遗嘱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以确认自身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利

三、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继承有啥法律规定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继承主要涉及《公司法》及《民法典》相关规定。

从《公司法》角度,其并未对股权继承作出特殊的禁止性规定。原则上,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股东资格和股权。不过,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作出特别规定,若章程有明确约定限制股权继承的方式、条件等,应当按照章程执行。

依据《民法典》,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包括其持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该股权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继承证明,如遗嘱、法定继承公证书等。然后,公司应协助继承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使继承人依法取得股东地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

在探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如何分割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问题。比如股权分割后,新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权益行使问题,像如何参与公司决策、行使表决权等。此外,分割后的股权估值变化也可能引发一系列后续事项。当面临这些复杂情况,你可能会感到迷茫和困惑。倘若你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割后的这些问题仍有疑问,或者在实际操作中不知如何处理,无需担忧,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与指导。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8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一键咨询
  • 162****3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5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7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2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3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7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0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7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8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7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3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0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3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公司上市·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沭阳180****547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433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8****278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是怎样的?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主要包括了公司有关股东的股权状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其中法定的内容包括了具体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具体的出资金融以及具体的出资正面书编号。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股东的出资额以及姓名应该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购买股份
在未上市公司中,员工持有的股份可转让,但需遵循内部流程和股东会议同意。过程包括股东大会讨论、法律尽职调查、双方协商、申请审批、价值评估和验资、国有资产管理办确认和评估、员工或股东大会决议、再次决议及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全程需遵守《公司法》等法规。
33浏览 2024-04-02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怎么增资扩股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上市的中小企业在采用增资扩股融资这一方式筹集资金时,实际上是中<br/>小企业吸收直接投资、扩大资金来源的过程。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厂房、机器 设备、材料物资、无形资产等多种方式向企业投资。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出资方式。<br/>1、现金投资。现金投资是吸收直接投资中一种最重要的投资方式。企业有了现金,就可以购置各种物质资料,支付各种费用,比较灵活方便。<br/>2、实物投资。实物投资是指以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和材料、<br/>燃料、商品等流动资产所进行的投资。<br/>一般来说,企业吸收的实物投资应符合如下条件:<br/>①确为企业生产、经营所需;<br/>②技术性能比较好;<br/>③作价公平合理。投资实物的具体作价,可由双方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也可以聘请各方同意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定。<br/>3、工业产权投资。即以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投资。<br/>一般而言,企业吸收的工业产权应符合以下条件:<br/>①能帮助企业研究和开 发出新的高科技产品;<br/>②能帮助企业生产出适销对路的高科技产品;<br/>③能帮助企业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br/>④能帮助企业大幅度降低各种消耗;<br/>⑤作价比较合理。<br/>非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只要股东同意且有人愿意出资就可以了,增资价格、数量什么的几乎没有外部审批程序。拿着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等资料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就可以了<br/>上市公司的增资扩股要么采取内源方式,用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都需要对外公告和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召开是比非上市公司麻烦很多的,因为有无数股东。如果是用外源融资方式,那就更麻烦了,增资就是要发行股票,无论是增发、配股还是非公开发行,都有若干复杂的条件,要聘请中介机构,要审核,要券商承销。因为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所以程序就复杂太多了。
462浏览
股权分置受限股份上市
10w+浏览2024-11-10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具体有什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具体有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怎么进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流程为: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17浏览 2024-05-13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增资扩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增资扩股问题解答如下, 非上市的中小企业在采用增资扩股融资这一方式筹集资金时,实际上是中<br/>小企业吸收直接投资、扩大资金来源的过程。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厂房、机器 设备、材料物资、无形资产等多种方式向企业投资。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出资方式。<br/>1、现金投资。现金投资是吸收直接投资中一种最重要的投资方式。企业有了现金,就可以购置各种物质资料,支付各种费用,比较灵活方便。<br/>2、实物投资。实物投资是指以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和材料、<br/>燃料、商品等流动资产所进行的投资。<br/>一般来说,企业吸收的实物投资应符合如下条件:<br/>①确为企业生产、经营所需;<br/>②技术性能比较好;<br/>③作价公平合理。投资实物的具体作价,可由双方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也可以聘请各方同意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定。<br/>3、工业产权投资。即以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投资。<br/>一般而言,企业吸收的工业产权应符合以下条件:<br/>①能帮助企业研究和开 发出新的高科技产品;<br/>②能帮助企业生产出适销对路的高科技产品;<br/>③能帮助企业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br/>④能帮助企业大幅度降低各种消耗;<br/>⑤作价比较合理。<br/>非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只要股东同意且有人愿意出资就可以了,增资价格、数量什么的几乎没有外部审批程序。拿着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等资料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就可以了<br/>上市公司的增资扩股要么采取内源方式,用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都需要对外公告和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召开是比非上市公司麻烦很多的,因为有无数股东。如果是用外源融资方式,那就更麻烦了,增资就是要发行股票,无论是增发、配股还是非公开发行,都有若干复杂的条件,要聘请中介机构,要审核,要券商承销。因为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所以程序就复杂太多了。
469浏览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
10w+浏览2024-10-28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具体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法律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对股份公司中股权转让也受到一些限制,主要有以下情形: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不同。3、发起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
1浏览 2024-06-01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能怎么增资扩股
[律师回复] 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能怎么增资扩股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非上市的中小企业在采用增资扩股融资这一方式筹集资金时,实际上是中<br/>小企业吸收直接投资、扩大资金来源的过程。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厂房、机器 设备、材料物资、无形资产等多种方式向企业投资。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出资方式。<br/>1、现金投资。现金投资是吸收直接投资中一种最重要的投资方式。企业有了现金,就可以购置各种物质资料,支付各种费用,比较灵活方便。<br/>2、实物投资。实物投资是指以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和材料、<br/>燃料、商品等流动资产所进行的投资。<br/>一般来说,企业吸收的实物投资应符合如下条件:<br/>①确为企业生产、经营所需;<br/>②技术性能比较好;<br/>③作价公平合理。投资实物的具体作价,可由双方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也可以聘请各方同意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定。<br/>3、工业产权投资。即以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投资。<br/>一般而言,企业吸收的工业产权应符合以下条件:<br/>①能帮助企业研究和开 发出新的高科技产品;<br/>②能帮助企业生产出适销对路的高科技产品;<br/>③能帮助企业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br/>④能帮助企业大幅度降低各种消耗;<br/>⑤作价比较合理。<br/>非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只要股东同意且有人愿意出资就可以了,增资价格、数量什么的几乎没有外部审批程序。拿着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等资料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就可以了<br/>上市公司的增资扩股要么采取内源方式,用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都需要对外公告和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召开是比非上市公司麻烦很多的,因为有无数股东。如果是用外源融资方式,那就更麻烦了,增资就是要发行股票,无论是增发、配股还是非公开发行,都有若干复杂的条件,要聘请中介机构,要审核,要券商承销。因为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所以程序就复杂太多了。
384浏览
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10w+浏览2024-11-14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具体是哪些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具体是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的方式是怎样的呢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流程为: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0浏览 2024-10-11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要如何增资扩股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上市的中小企业在采用增资扩股融资这一方式筹集资金时,实际上是中<br/>小企业吸收直接投资、扩大资金来源的过程。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厂房、机器 设备、材料物资、无形资产等多种方式向企业投资。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出资方式。<br/>1、现金投资。现金投资是吸收直接投资中一种最重要的投资方式。企业有了现金,就可以购置各种物质资料,支付各种费用,比较灵活方便。<br/>2、实物投资。实物投资是指以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和材料、<br/>燃料、商品等流动资产所进行的投资。<br/>一般来说,企业吸收的实物投资应符合如下条件:<br/>①确为企业生产、经营所需;<br/>②技术性能比较好;<br/>③作价公平合理。投资实物的具体作价,可由双方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也可以聘请各方同意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定。<br/>3、工业产权投资。即以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投资。<br/>一般而言,企业吸收的工业产权应符合以下条件:<br/>①能帮助企业研究和开 发出新的高科技产品;<br/>②能帮助企业生产出适销对路的高科技产品;<br/>③能帮助企业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br/>④能帮助企业大幅度降低各种消耗;<br/>⑤作价比较合理。<br/>非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只要股东同意且有人愿意出资就可以了,增资价格、数量什么的几乎没有外部审批程序。拿着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等资料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就可以了<br/>上市公司的增资扩股要么采取内源方式,用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都需要对外公告和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召开是比非上市公司麻烦很多的,因为有无数股东。如果是用外源融资方式,那就更麻烦了,增资就是要发行股票,无论是增发、配股还是非公开发行,都有若干复杂的条件,要聘请中介机构,要审核,要券商承销。因为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所以程序就复杂太多了。
397浏览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要求
10w+浏览2024-11-22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的方式是怎样的呢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的方式是怎样的呢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转让股权是否构成犯罪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公司擅自向公众转让股权构成犯罪。转让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能会构成犯罪。对于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一直都有限制性规定。转让股权行为就是发行股票。转让股权行为依法构成擅自发行股票罪。二,所谓股份有限公司这里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9浏览 2024-09-01
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类型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我国非上市公司的现状 1、非上市公司的类型 非上市公司是相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的。在西方国家,非上市公司指的是股票不向社会公开发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其股票也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份公司。 在我国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大量的非上市公司。据《中国经济年鉴》统计,截止1999年12月底,我国通过股份制改造设立的股份制企业有40多万家,其中包括大约6200多家股份有限公司。这些股份制企业,除了一千多家在境内外上市的公司外,其余都是非上市公司。 不过,与国外相比,我国的非上市公司作为经济改革的产物,除了具有非上市公司的一般特征外,因其特定的历史形成背景和独特的运行机制而具有相当的复杂性。 按照募集资金的范围以及产权流动的方式,可以将我国的非上市公司分为定向募集公司、发起设立公司、股份合作制公司三种类型: 定向募集公司是指由发起人组织,向发起人、其它法人和内部职工以股权证的形式定向募集资金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设立公司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不向其它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募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合作制公司则是一种以企业劳动者出资认股筹集资金为特征的、股份制与合作制兼容的两合制企业。 以上三种非上市公司类型,定向募集公司带有明显的过渡性质,是一种不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但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所占比重最大,所谓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主要是指定向募集公司而言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作为一种带有股份制性质的两合制企业,本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范畴,但由于广大的中小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过程中,发行了大量的股权证,这些股权证在现实中也存在着要流通、要交易的问题,所以我们也把它纳入考察的范围。不过,就一般意义上来说,我们的分析主要还是就定向募集公司而言的,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也涉及到股份合作制公司和发起设立公司。 2、妨碍非上市公司股权流动的制度性障碍 我国大部分非上市公司是由国有大中型企业或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集体企业改制而来(当然也有少量是民营企业),它们虽然在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股权交易的定位没有解决好,使其在诸多方面陷入尴尬境地,因此严重妨碍了股份制企业应有功能的发挥。主要表现为: (1)法律地位界定不清 刚才说到,我国的非上市公司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一种不规范的公司形态,之所以不规范,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股权交易的定位没解决好。以定向募集公司为例,在募股范围、股权转让等方面,规定是一回事,执行又是一回事,以致于连自身的法律界定都成了问题。按照国家体改委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规定,定向募集公司的募股对象严格限于内部职工和社会法人。内部职工股的转让要在公司内部进行,不面向社会投资者;法人股流通要在法人之间进行,不面向个人投资者(包括不面向内部职工)。但从实际发展情况看,这些规定都被变相的渠道突破了。比如,内部职工股大量流入社会成为社会公众股(有些是外部人员通过内部职工购买,有些则是公司将职工股作为礼品送人),社会法人股也仅以法人名义购买而在事实上却为个人所持有,从而形成了“内部股公众化”、“法人股个人化”的现象,定向募集公司在事实上变成了社会募集公司,由此,定向募集公司的法律界定也失去了其实质内涵。鉴于此,国家体改委于1994年6月通知立即停止定向募集公司的审批,并停止审批和发行内部职工股。1994年7月,我国《公司法》正式实施。按照该法的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只有社会募集一种,定向募集公司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法律依据。这实际上使90年代初期大量出现的定向募集公司和内部职工股成了必须依法重新予以规范的历史遗留问题。 在《公司法》中,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虽然有其合法地位,但由于缺乏有关发起设立人资格及有关募股方面的具体法规,导致除原发起企业和社会法人外,内部职工也普遍以发起人身份入股,从而变相地成了“定向募集公司”。 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由于股权不能自由转让以及决策权与出资多少无关,实际上只能算是一种很不规范的、带有过渡性质的企业制度。 (2)监管体系难以建立 由于非上市公司的法律界定不明确,这就给它们的监管带来了困难,因为证券监管部门也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好,都缺乏可靠的监管依据和有效的监管手段;更重要的是,由于非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在公开的市场挂牌交易,广大股东特别是分散的个人投资者无法对其行使有效的社会监督,于是使非上市公司得以游离于政府部门的监管和股民的监督之外。尤其是《公司法》中未予确认,从而不具合法地位但却事实上继续存在的那部分定向募集公司,长期以来“股民难见其貌,新闻媒介难闻其声,工商部门难觅其踪”,已经成为典型的监管上的“真空地带”。 (3)经营机制不规范,“内部人控制”现象突出 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能够自由流动的情况下,股民既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采取“用手投票”的方式对公司管理层实行监督,也可以通过证券市场,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对管理层进行约束。不过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由于它们发行的股票或股权证不能自由流动,广大股民被剥夺了“用脚投票“的权利,从而难以对公司管理层形成产权约束。从表面上看,由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的建立,非上市公司似乎形成了权利制衡机制,但实际上,把持公司经营决策权的往往是原工厂制下的那一套领导班子。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大会形同虚设,董事会和监事会流于形式,“内部人控制”在非上市公司中成为相当普遍的一种现象。 (4)股息红利政策不兑现 许多非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都承诺按期分红,有的公司还承诺了比较高的分红比,但在实际经营中,现金分红的公司很少。一些公司在中小股东的压力下,实施了送红股的分配方案。但对于股权不能流通、不能转让的非上市公司而言,送红股无疑是“画饼充饥”,股东永远吃不着这张饼,既不能分红,又不能把股权合法流通变现。 (5)信息披露渠道不畅 在股票不能进行公开、合法交易的情况下,经营者很少有披露信息的压力,因为股民被剥夺了“用脚投票”的权利,既不能退股,也不能将其抛售变现。正因为经营者没有压力,在我国的非上市公司中,几乎都未建立起制度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股东根本无从得知公司募股资金的使用情况、财务状况以及经济效益状况,更谈不上有效的社会监督;相反,一些公司还存在着严重隐瞒、欺骗投资者的行为;一些公司为了逃避投资者的监督,甚至频繁地变动营业地点和更换电话号码,与投资者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 上述现象的存在,既严重损害了股东权益,也给非上市公司的社会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使股份制改造进程严重受阻。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的几种渠道 由于股权交易的定位未解决好,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可以说是一波三折,渠道很不通畅。以下主要以定向募集公司为例,对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的几种主要渠道作一分析。 1、直接上市 在1998年之前,各地在计划指标内安排的上市公司,相当一部分是定向募集公司。在经过严格、复杂的审批程序后,前后共有280余家定向募集公司被改造为上市公司,约占已有的定向募集公司总数的二十分之一不到。一般来说,定向募集公司从设立到直接上市,时间跨度大,审批手续繁杂,交易费用昂贵。据对几家定向募集公司上市过程的调查,上市时间的时间跨度最长的要10年另3个月,最短的要4年另8个月,平均要6年4个月;为了对付繁杂的审批手续,申请上市的定向募集公司都成立了专职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为5~8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他们除了重复性地准备各种上市资料之外,就是往返于与有关的省市之间,忙于请示、汇报或是请客吃饭和送礼;这样几年一下来,所花费用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可见,对于一般实力不够先后、背景不够过硬的公司来说,上市无异于水中的月亮,是可望不可及的。况且,从1998年开始,监管当局已原则上停止审批定向募集公司上市。 2、间接上市 在直接上市无望的情况下,一些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的定向募集公司只得通过买壳的方式间接上市。 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购买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来取得上市的地位, 然后注入自己有关业务和资产,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买壳上市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 首先是买壳,即收购或受让股权; 其次是对取得控股权的公司实行改造,注入自己的业务和资产。收购股权有两种方式,一是收购未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或法人股,这种收购方式的成本较低,但是困难较大,要同时得到股权的原持有人和主管部门的同意。另一种方式是在二级市场上直接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这种方式在西方流行,但是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只适合于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较高的公司或者“三无公司”。二级市场的收购成本太高,除非有一套详细的炒作计划,能从二级市场上取得足够的投资收益,来抵消收购成本。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最早的买壳上市案要数1994年6月发生的“恒棱事件”(“恒棱事件”是1994年4月,珠海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斥资5160万元,以每股 4.3元的价格收购上海建材集团持有的上海棱光股份有限公司1200万国家股,占总股本的3 5.5%,成为棱光第一大。
393浏览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条件
10w+浏览2024-10-15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上市 >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泰州177****258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35****614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1522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