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侵害商标的商品罪怎么确认明知案件
在销售侵害商标的商品罪里,“明知”的确认一般得从好几个方面来综合考量。那商品的价格,明显比正常市场价格低得厉害,可销售者,又没法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这就很可疑。还有,商品的进货渠道也不正当,要么是没有合法的手续,要么就是来源不明不白的,这可就不太对劲。再者说,商品的包装、标识之类的,做得那叫一个粗制滥造,跟正品比起来差异那是相当大,这明显就有问题。另外,要是之前因为销售类似的侵权商品,已经被有关部门处理过了,可还是继续在销售,那这就更能说明问题。而且,得根据销售者的从业经历以及他的认知能力来判断,像他这种情况,按理来说就应该知道所售商品很可能是侵权的。最后,还有其他一些能够证明销售者清楚知道所售商品是侵害商标的客观情形。不过得注意,判断“明知”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是一个需要综合分析的过程,得依据具体案件的那些证据以及实际情况来准确地确定。
二、销售侵害商标商品罪如何认定不明知情形
在销售侵害商标商品罪中,认定“不明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量:
首先,看进货渠道是否正规。若从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处按正常商业流程采购,且供应商能提供相关授权证明、进货凭证等,可作为不明知的证据之一。例如从品牌代理商处进货,有正规发票和代理协议。
其次,审查商品价格。若以与市场正常价格相符的价格购进商品,无明显低价异常,表明销售者无明知侵权的主观故意。因为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商品,可能暗示销售者知晓其来源有问题。
再者,看销售者对商品的审查义务。若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如要求供货方提供商标授权文件并进行核实,而供货方提供了虚假文件导致销售者误判,这种情况下也可能认定为不明知。总之,“不明知”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销售者主观上是否确实不知所售商品侵害他人商标权。
三、销售侵害商标商品罪不知明知该咋判
销售侵害商标权商品罪,“明知”是关键构成要件之一。若确实不知所售商品侵犯他人商标权,不构成该罪。
“明知”包括确切知道以及应当知道两种情况。如果有证据表明销售者知道该商品是侵权商品,如曾被商标权利人告知、有明显侵权标识等,就符合“明知”条件。而“应当知道”指结合具体情形,销售者基于合理注意义务本应察觉侵权事实,比如进货渠道异常低价、商品质量明显与正品不符等。
倘若能证明确实不知,比如有合法进货来源、能说明提供者,且主观上无故意或重大过失,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可能需停止销售行为。若被认定构成犯罪,依据情节轻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探讨销售侵害商标的商品罪怎么确认明知案件时,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确认明知后,如何准确衡量该行为的具体情节严重程度,不同程度的情节在量刑上有着显著差异。另外,对于销售者在确实不知商品侵害商标权的情况下,其后续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这些围绕销售侵害商标的商品罪明知确认衍生出的问题,可能让不少人感到迷茫。要是您对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惑,渴望获取更专业、详尽的解答,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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