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开庭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5-02-2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民间借贷开庭需留意:一是准时到庭,避免迟到缺席致放弃诉讼权利;二是携带借条、转账记录等案件相关证据原件;三是认真倾听对方陈述,找出漏洞矛盾进行质证,陈述自身观点时条理清晰、简洁,围绕借款及还款要点;四是如实回答法庭询问;五是遵守法庭纪律,保持冷静理智,以维护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开庭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开庭注意事项有哪些

民间借贷开庭时要留意这些事:第一,务必准时到达法庭,千万别迟到或者缺席,不然很可能被当作放弃诉讼权利。

第二,要带上所有和案件相关的证据原件,像是借条、转账记录之类的,这样才能在法庭上拿出来给大家看。

第三,要认真听对方讲的话,留意他们陈述里可能存在的漏洞或者矛盾之处,到时候可以合适地进行质证。

自己陈述观点的时候,要把条理弄清楚,话说得简洁明了,重点围绕借款的实际情况、还款的相关情况等关键要点来讲。

法庭询问的时候,一定要如实回答,不能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最后,一定要遵守法庭的纪律,不能大声喧哗吵闹或者干扰庭审的正常秩序,要保持冷静和理智,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民间借贷证据收集有哪些法律要点

民间借贷证据收集有以下法律要点:

首先是借条或借款合同,这是直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关键书证,应包含双方身份信息、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计算、借款日期、还款时间等内容,且由债务人署名或签章并写清出具日期。

其次是转账记录,通过银行转账的,要保存好转账凭证、银行流水等,证明借款已实际交付;若是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转账,要留存转账页面截图、转账说明等,同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关联性。

再者是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视听资料,要清晰显示双方就借款事宜的沟通情况,获取方式需合法,不能通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

另外,如有证人证言证人需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发生,且证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证言要客观真实。

三、民间借贷证据收集有啥法律要点

民间借贷证据收集有以下要点:

首先是借条或借款合同,这是直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关键书证,要明确记载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计算、借款日期、还款时间等主要条款。

其次是转账记录,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等方式交付借款的凭证很重要,能证明借款的实际交付情况,要保留好转账流水明细、电子转账记录截图等。

再者是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视听资料,需清晰表明双方就借款事宜的沟通协商过程,注意录音录像的合法性,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另外,证人证言也可作为补充证据,若有在场见证借款过程的人,其证人证言有一定证明作用。总之,证据收集要注重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形成完整证据链以有力支撑借贷事实。

当探讨民间借贷开庭注意事项有哪些时,需要明白这背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比如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证据的进一步质证环节需谨慎应对,不同类型证据的证明力如何判断至关重要。而且庭审中的辩论策略也不容忽视,怎样清晰有条理地阐述自身观点和反驳对方观点很关键。要是在民间借贷开庭前后,对于证据规则、辩论技巧以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仍存疑问,不要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实际情况为你详细解答,助你从容应对民间借贷开庭。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间借贷开庭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75****0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5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7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0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4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6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2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6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7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1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0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5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3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7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8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民间借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盐城156****13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4****340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927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间借贷开庭注意事项有哪些?
民间借贷开庭注意事项有:要求提供书面证据、及时传唤债务人、审查相关证据、作出合法裁定等,具体情况下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开庭处理,是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法律程序和规定来进行处理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一、注意签订书面合同。二、注意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三、注意辨明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防止恶意借贷。四、注意采取适当担保措施,确保债权的顺利实现。
15浏览 2024-05-02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间借贷的注意点有哪些 一、出借资金应当保存好证据 对于民间借贷的证明,包括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出借资金,最好出具书面借条,同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固定款项交付的证据,以免事后就是否出借资金发生扯皮。 二、慎重担当保证人 在借条上以保证人名字出现的,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而非仅仅是见证人,在债务人违约不归还借款时,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三、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出借人在出借资金时,约定高额利息的,对于年利率超过24%的不予保护。 四、远离非法集资 借款人如果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借款,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等犯罪。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当调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审查借款人是否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特别是参与P2P借款交易中,应当加强资信审查,防止P2P平台公司卷款跑路。 五、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用、因赌博引发的赌债等属于非法债务,即使签订借条,也不受法律保护。 六、千万记住不要超过时效 出借人在借款到期后应当积极主张债权,如果出借人在借款期满后两年内从未主张过债权的,借款人可以主张时效已经超过而不归还借款。 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借款要慎重 出借人应当采用抵押等法定的担保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出借人仅仅与借款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扣留房产证等方式担保借款的,一般应按民间借贷关系处理。当事人主张将买卖合同标的物拍卖,以偿还借款的,可以支持。 八、虚假诉讼要追究法律责任 离婚诉讼中,配偶一方与第三人虚构债务,要求配偶他方承担责任的,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的,仍应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对于查明属于虚假诉讼的,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477浏览
民间借贷开庭注意事项
10w+浏览2023-09-01
民间借贷开庭审理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间借贷开庭审理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庭前调解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47浏览 2025-01-15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有哪些要注意 需要注意:借款支付方式、利息、保证、抵押、质押、诉讼时效等。 1、关于借款支付方式。对于超过5万元的借款,建议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借款人交付款项,并保留好转账凭证。因高利贷越来越多,对于大额借款,为了查实借款的真实性,通常会要求债权人提供支付凭证,如不能提供,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2、关于利息。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之间的借贷,如未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明确,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在借款过程中,如约定了借款利息,最好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上明确写明利息的计算标准。 3、关于保证。保证有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方式,可以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保证的方式,如未约定保证方式或约定不明确,推定为连带保证。对连带保证,一定要注意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如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当事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可以约定保证期间。如未约定保证期间,则保证期间为六个月,如对保证期间约定为出借人可随时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等,应认定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确,依据法律规定,推定保证期间为两年。 4、关于抵押、质押。对不动产适用抵押,需签订抵押合同,然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权不能成立。对于动产适用质押,需签订质押合同,然后交付质押物,否则质押权不能成立,质押权人不管因何种原因不再占用质押物的,其质押权就不能对抗善意 第三人。 5、关于诉讼时效。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债务履行期满后计算,如果未约定借款偿还期限,诉讼时效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之日起起算。 6、债权人为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在借款交付前,最好做到: 第一、查验借款人的身份证并索要身份证复印件,防止借款人签字时签署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名字; 第二,最好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上及借条上签名后加盖手印,因人的书写习惯会随时间而有所改变,若借款时间较长,在双方发生争议时,借款人可能会提出签名非其本人所签的抗辩,这样就需要进行笔迹鉴定,为了避免这一麻烦,最好是要求借款人签名并加按手印; 第三,如借款用途系夫妻共同经营或生活,最好要求借款人的配偶也在借款合同上签名,防止借款人的配偶以其不知情为由主张不承担偿还责任。 7、债务人也应当注意保护自身权益,对一次性还清借款的,最好收回原借条。对分期还款的,最好通过转账方式偿还借款,并保留好转账凭证,亦或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条。
307浏览
民间借贷开庭注意事项
10w+浏览2024-02-29
民间借贷开庭被告需要注意什么
民事诉讼开庭时作为被告需要注意以下情况:第一,开庭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第二,携带法院送达的传票,自己的民事起诉状;第三,就自己起诉状中的内容需要有证据来支持,携带证据的原件;第四,注意庭审纪律,按时出庭。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需注意哪些事项
1.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贷合同保障权益,明确各方责任。 2.借条填写要严谨,区分借条与收条,避免混淆。 3.合同利率需合法,防止法律纠纷。 4.注意诉讼时效,及时追讨欠款。 5.使用大小写并行记录借款金额,确保准确性。 6.非金融机构非法集资借贷行为无效。 7.大额借款需有担保和抵押,增加安全性。
33浏览 2024-06-25
民间借贷九大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大部分发生在亲戚、同学、同事及邻里和熟人之间,因彼此信任又碍于情面,有相当一部分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字据或签订借款合同。还要注意保留债务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房产证和行驶证等的复印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债权人误以为,只要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就会调查清楚的。殊不知,一旦产生纠纷打起官司来,一切只能凭证据,离开了证据,借款事实就无法认定,债权也就无法得到保护<br/>民间借贷九大注意事项<br/>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私人之间用于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的民间借贷也逐渐增多。为了避免和减少民间借贷纠纷,广州曹律师特提醒债权人在出借资金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br/>一、要确定对方是否有偿还的能力<br/>对债务人的经济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其信用情况,对那些不守信用、缺乏还款能力者,不能轻易将钱借出去,否则,即使是打赢了官司也收不回欠款。<br/>二、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br/>民间借贷大部分发生在亲戚、同学、同事及邻里和熟人之间,因彼此信任又碍于情面,有相当一部分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字据或签订借款合同。还要注意保留债务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房产证和行驶证等的复印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债权人误以为,只要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就会调查清楚的。殊不知,一旦产生纠纷打起官司来,一切只能凭证据,离开了证据,借款事实就无法认定,债权也就无法得到保护<br/>三、要约定合法利息<br/>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br/>第一是借贷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br/>第二是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复利的,不予保护;<br/>第三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br/>民间借贷可以是有息借款也可以无息借款,是否有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br/>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br/>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br/>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下同),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br/>1、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但“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br/>目前法律认定“高利贷”的下限是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所谓“高利贷”是指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四倍的那部分利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并非指本金和利息全部不受保护,而是指超过央行基准利率四倍的部分利息不受保护;本金和没有超过四倍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br/>2、民间借贷不允许计算“复利”<br/>复利又称为“利滚利”,是指对利息的归还约定一定的期限,若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中未返还利息,则未返还的部分计入本金计算利息。<br/>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对于出借人将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也属于计算复利行为,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br/>“复利”不受法律保护的界限是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虽然约定“复利”,但是按照收取的利息和实际出借的本金计算,利率在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范围内的,“复利”仍然受法律保护;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复利”部分才不受法律保护。<br/>实际上出借人可以采取“利息+违约金”的方式达到计算复利的目的,出借人约定借款利率为央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约定借款人到期不还如何计算违约金即可。<br/>3、无息的民间借贷也能计算利息。无息的民间借贷包括定期无息借贷和不定期无息借贷两种。对于定期无息借贷,借款人到期不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对于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后借款人不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催告后的利息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br/>四、要采取担保措施<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br/>第十六条规定“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找个担保无疑会给债权人收回借款增加了一道保险,即使借款人不能偿还,还可以向担保人求偿。担保责任建议约定为连带担保责任,这样更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债权。担保的方式较多,但适用借贷关系的可行的是:抵押或者保证。要注意的是:<br/>1、抵押登记:当债务人提供房子、车子作抵押物时,双方要去房管局、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时抵押权才成立。<br/>2、如当债务人提供保证人时,一要考虑保证人的经济实力,二要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当然也可不写明具体的保证方式,因法律规定保证方式不明的,为连带责任担保,这既考虑了情面,又保障了自己的债权。<br/>五、要重视诉讼时效<br/>在民间借贷中,很多人并没有对诉讼时效给予应有的重视。一些不法之徒正好钻了法律空子,采取赖账、拖欠、回避等方式,以逃避债务。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也就是说,还款最后期限后的两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债权人必须向借款人索要借款,否则,两年过后,法律对债权人的债权不予保护。<br/>六、借条与欠条的区别<br/>民间借贷中,很多人将借条写成欠条,一旦涉讼,债务人就常常辩称已过诉讼时效。因为借条与欠条最大的区别是:欠条从出具欠条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而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是从债权人确定还款期限,等期限届满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所以民间借贷中债务人应当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且应让债务人当面出具借条。如果债务人已经早已准备好借条,可能存在债务人让他人代写的情形,一旦诉讼时,债务人就否认债务关系,经笔迹鉴定,确非债务人笔迹,则债权人要败诉。另外,如果感觉债务人的书写跟平常的书写习惯不一致,则考虑让他在借条上按手印。<br/>附借条格式:<br/>借 条<br/>兹张三(借款人)向李四(出借人)借到人民币80300元整(大写:捌拾万叁仟元整)。<br/>双方约定按照年利息6%计算利息。还款期限12月31日前。<br/>保证人王五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br/>借款人(签字):<br/>身份证号码:<br/>住址:<br/>日期:1月1日<br/>保证人(签字):<br/>日期:1月1日<br/>七、最好签订书面合同<br/>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br/>那么民间借贷是不是只签订借款合同就可以了?借款合同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愿意”借款的“合意”。根据《合同法》规定,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才生效。<br/>因此完整的民间借贷关系至少包括以下两个要素(步骤):<br/>1、双方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表明双方之间达成了借款的“合意”;<br/>2、出借人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由借款人接收。能够证明出借人提供借款的证据有银行转帐和借款人亲笔书写的“收条”、 “收据”之类的收款凭证等。<br/>理论上只有“借款合同+收款凭证(包括银行转帐凭证)”这两个要素才能充分证明借款的“合意”和已经“提供”了借款。<br/>当然,日常生活中简单的做法是在借款合同或者借条、收条上写<br/>明借款人已经收到了借款;否则只有借款合同只能证明双方达成了借款“合意”而不能证明您将款项交付给了借款人,借款合同(借条)还尚未生效。<br/>八、约定管辖<br/>当债务人的户籍所在地跟债权人的户籍所在地相距很远的时候,建议借条(或合同)上写明一旦涉讼时的管辖。因为的管辖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实务中,举证被告的经常居住地难,因此诉讼时,一般是原告在被告户籍所在地,如果原被告相聚很远,则作为债权人的原告需自行承担很多费用的。所以借条上约定一旦涉讼时由债权人所在地管辖,可以节省数额不菲的费用。<br/>九、相关费用的承担<br/>发生诉讼纠纷时,债权人到人民诉讼所涉及的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由债务人承担<br/>注:本文所述借款人与债务人系同一法律概念,出借人与债权人系同一法律概念。
457浏览
民间借贷开庭注意事项
10w+浏览2024-10-18
民间借贷开庭应该注意什么内容?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间借贷开庭应该注意什么内容?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事项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一)民间借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二)债权人进行合理催收,不使用暴力手段,不进行非法拘禁、恐吓辱骂、寻衅滋事等手段;(三)诉讼前注意保留证据,如借条欠条、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可以用于证明借款合同存在的证据;(四)善于运用调解、和解、仲裁、诉讼等综合手段。
34浏览 2024-09-03
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事项<br/>1、民间借贷,要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并了解借款人诚信记录,切莫因碍于面子、听信花言巧语或接受小恩小惠而盲目借款;<br/>2、借贷时要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还贷时要收回借条;<br/>3、近几年,一些个体企业或个人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抛出高利息诱饵,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间进行地下非法集资。这类集资经营者不是挥霍过度、无力偿还,就是金蝉脱壳、卷款而逃,使债权人血本无归。这种民间借贷风险最大,大家在进行投资时应当谨慎处理,务为了贪图小利造成重大损失。<br/>【案例背景】<br/>借钱他人赌博,不受法律保护<br/>刘某以家庭经营生意为由,向高某借款<br/>15.1万元,约定月息为6%,并自愿用其小轿车作为质押,借款到期后,高某多次催收未果,诉至。法庭上,刘某辩称其以做生意为由向高某借款不是事实,双方的借贷关系不存在,<br/>15.1万元是赌债,不应受到法律保护,请求驳回高某的诉讼请求。刘某委托律师出庭应诉,并申请调取公安机关证据材料证明其辩解。<br/>【判决】<br/>经博白审理查明,高某借款<br/>15.1万元给刘某,其中的<br/>14.1万元明知是用于赌博的,有刘某和证人高某龙在公安机关对他们询问的笔录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认定。最终,一审判决刘某归还高某借款9300元,驳回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br/>【法官说法】<br/>办案法官表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从事民间借贷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受到法律保护。而本案中该借款大部分是非法债务,必然不受法律保护。<br/>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诈骗、贩毒、吸毒、制假贩假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法律将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借款,可能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br/>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378浏览
民间借贷原告开庭注意事项
10w+浏览2024-10-24
民间借贷起诉开庭债权人应注意什么
债权人需要注意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借贷纠纷的证据原件,同时债权人要按照人民法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出庭。如果债权委托了律师做诉讼代理人,律师会协助债权人处理借贷纠纷,下文将详细介绍民间借贷起诉开庭债权人应注意什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有哪些事项要注意
第一、证据。比较常用的证据有借条、欠条、收据、借款合同、借款保证合同或者银行转账凭证等。第二、保证人。如果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欠条、收据等字据中有多个借款人和保证人。出借人可以选择起诉其中一部分人。第三、利息。
27浏览 2024-05-07
民间借贷全流程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订立一份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br/>第一个问题是利息,<br/>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利息是需要双方约定的,要在合同中有所体现,若没有利息条款,则直接认定为无息.若为口头合同,则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br/>其次双方约定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r/>第二个问题是借款用途.若明知对方的违法目的让将钱借给对方讲成立恶意借款.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意见》中都明确地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借款关系不受保护也就是在法律上借款合同是无效的.<br/>第三个问题是担保措施.若借款数额较大.应当要求对方做出相应的担保,可以使债权的风险降至最低.若是以不动产做抵押担保或者以知识产权等权利做质押担保,应当到相关部门登记。若是以动产做质押担保要交付。<br/>第四个问题是要特别注意的诉讼时效的问题.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约定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若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再,则失去了法律上的胜诉权.因此,在还款期限届满3年内,必须向借款人主张债权或者向提讼,无论是主张债权还是提讼都将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即自主张权利之日讼时效重新计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br/>以上是民间借贷中应当注意的几点。提醒大家,生活中不要因为是亲戚朋友就不好意思去订立一份借款合同。有的时候有这样一份合同反而可以更好的维系你们之间的亲情、友情。
348浏览
民间借贷开庭时要注意事项
10w+浏览2024-10-17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民间借贷 > 民间借贷开庭注意事项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34****663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81****842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8****952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