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冷静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协议离婚的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起开始算,时长是30天。
在这30天里,要是哪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30天内双方都没撤回申请,并且在之后的30天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那就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就会给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要是有一方在30天冷静期结束后还没申请领取离婚证,就相当于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总之,冷静期是为了让双方在决定离婚的时候能更慎重些,防止冲动离婚。
二、协议离婚冷静期内能否撤回申请
在协议离婚冷静期内,是可以撤回离婚申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协议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怎么办
在协议离婚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此一来,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当探讨协议离婚冷静期从什么时候开始时,还存在许多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冷静期内如果一方反悔该怎么办,是直接能撤销离婚申请,还是需要履行特定手续。另外,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又该在多长时间内去办理后续离婚手续,要是超过规定时间又会怎样处理。这些都是协议离婚冷静期过程中容易产生疑问的地方。倘若你对协议离婚冷静期的这些拓展问题仍有不解,无需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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