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追债的律师费那是由委托方来承担的。
就像在委托代理合同里面,一般都会清清楚楚地写明律师费到底由谁来承担。
要是合同里没约定这事儿,那通常也就得委托人自己承担。
不过,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比如说合同特意约定了由违约方去承担追债的费用,又或者是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说由败诉方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律师费,那这追债的律师费就有可能是违约方或者败诉方来承担。
到底该由谁承担,得具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还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总而言之,追债律师费的承担主体,一般在委托代理合同里是有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一般就都是委托人来承担。
二、追债诉讼费又该由哪方来承担
追债诉讼费的承担原则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在追债案件中,如果债权人胜诉,那么诉讼费通常由债务人承担;若债权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双方分担诉讼费的比例。如果是债权人撤诉,案件受理费由其减半交纳。
此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诉讼费的承担方式,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按照约定执行。所以,追债诉讼费一般先由原告(债权人)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或依约定分担。
三、追债过程中诉讼费又该谁来承担
在追债过程中,诉讼费的承担原则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会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不过,在起诉时,诉讼费是由原告先行垫付。待案件审理结束,法院作出判决后,按照上述规则确定最终承担方。若最终判定被告承担,原告前期垫付的诉讼费会由被告支付给原告。这一规定旨在保障胜诉方合法权益,也一定程度上约束败诉方诚信履行义务。
当探讨追债律师费是由谁承担这一问题时,实际上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在追债过程中,除了律师费承担主体外,诉讼费用的承担规则也值得关注,通常胜诉方预交的诉讼费会由败诉方最终承担。而且,如果在追债合同中约定了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方式,那律师费承担情况又会有所不同。要是你在追债时对律师费承担、诉讼费用分担以及合同约定的费用条款等方面存在疑问,不用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助你明晰其中的法律规定和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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