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用人单位没按照约定给员工发工资,那一般可别跟人家提什么“违约金”。
劳动者,完全可以靠着《劳动合同法》去跟用人单位索要工资以及经济补偿之类的。
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里,对没支付工资的违约责任有过约定,并且这个约定又不跟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那就能按照约定来计算违约金。
一般来说,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是以双方当初约定的为准。
要是约定的金额太高或者太低了,劳动者还可以去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帮忙调整一下。
要是双方压根就没约定违约金,那劳动者也不用着急,完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让用人单位把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关的赔偿给补上。
具体到法律程序和赔偿标准,那可得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得一步一步地按照规定来办。
反正,劳动者在这方面可得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让用人单位随便欺负。
二、未发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后,逾期仍不支付的,应当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加付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例如,若劳动者应得工资为5000元,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用人单位逾期未付,那么加付赔偿金就在2500元(5000×50%)至5000元(5000×100%)之间,具体数额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此外,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未发工资时如何依法主张违约金
首先,需明确用人单位未发工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下的“拖欠”定义。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工资,属于拖欠工资行为。
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拖欠工资需支付违约金,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劳动者可依据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
若无合同约定,但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工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主张违约金或赔偿金,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没开工资违约金怎么算时,这里面有着不少门道。除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还涉及到一些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在未按时发放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怎样的经济补偿,这和违约金计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另外,若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些情况都可能在没开工资的纠纷中出现。要是你正面临此类困扰,对没开工资违约金计算、经济补偿或维权途径等方面存在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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