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哪款哪项是错误的
关于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错误的可能是:在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然而,实际上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会见辩护律师等是允许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总之,对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需准确理解和把握,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合法合规。我不知道
二、监视居住的保证金一般是多少钱
监视居住的保证金数额通常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情况等综合确定,一般在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具体数额需结合案件性质、犯罪情节、被监视居住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来裁量。例如,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证金数额可以相对较低;而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保证金数额可能较高。若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将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予以逮捕。
三、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监视居住的期限应从执行监视居住决定之日起计算。当决定机关作出监视居住决定后,次日起开始计算期限。如果在侦查期间,监视居住期限届满不能结案的,应当对被监视居住人解除监视居住。对于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的监视居住,其期限应从批准决定之日起重新计算。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计算监视居住期限时,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以确保法律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当探讨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哪款哪项是错误的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白这背后还有诸多要点。监视居住除了可能存在规定条款适用错误的情况,还涉及到执行过程中的诸多复杂问题。例如,在监视居住的场所确定上,若违反相关规定随意指定不合法的地点,就可能侵害被监视居住人的权益。另外,监视居住的期限如果超出法定范围,也是不恰当的。要是你对监视居住规定的具体条款、执行细节以及错误判定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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