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权的基本条件包括什么
代位权成立需要具备以下这些基本条件。
这就好比你借给别人钱,借条得是合法的,而且到了还钱的时间点啦。
要是借条不合法或者还钱时间没到,那代位权可就没法成立啦。
其次,债务人得“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还得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呢。
“怠于行使”就像是债务人明明有权利去跟别人要钱,却偏偏不采取诉讼或者仲裁这些正式的方式去主张,就这么一直拖着,结果让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失。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他自己的那种债权。
像那些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还有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等这些权利,就不能被代位行使。
只有当这三个条件全部都满足了,债权人才能按照法律的规定去行使代位权,去帮自己维护合法权益呢。
二、代位权的行使程序是怎样的
代位权是债权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其行使程序如下:
首先,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明确将次债务人列为被告,债务人列为第三人。
其次,要满足法定条件。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已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合法且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再者,诉讼请求范围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若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向债权人主张。
最后,法院经审理,若认定代位权成立,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消灭。
三、代位权行使的程序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代位权行使需通过诉讼程序进行。
首先,债权人作为原告,次债务人作为被告,债务人可以列为第三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需符合法定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其次,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审查债权人提供的证据等情况,判断是否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若符合,法院将判决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履行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且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
此外,在诉讼中还涉及管辖问题,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通过法定诉讼程序行使代位权,旨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稳定。
在探讨代位权的基本条件包括什么时,我们了解到了构成代位权的关键要素。不过,这之后还有不少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例如,在满足代位权基本条件行使权利后,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能否向债权人主张呢?这涉及到权利对抗的问题。另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产生的费用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呢?这关乎实际成本与利益分配。要是你对代位权基本条件之外的这些后续问题,诸如抗辩主张、费用承担等存在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来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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