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赔偿金算劳动报酬吗

最新修订 |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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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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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终止合同赔偿金一般不属于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取的工资、奖金等。终止合同赔偿金是合同依法终止时,用人单位依规定或约定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用于弥补其因合同终止的损失,非劳动所得。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者获的补偿就与日常劳动报酬性质不同。
终止合同赔偿金算劳动报酬吗

一、终止合同赔偿金劳动报酬

终止合同赔偿金一般不属于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主要是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所获取的工资、奖金、津贴等。

而终止合同赔偿金是在合同依法终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其作用是对劳动者因合同终止而蒙受的损失进行弥补,并非劳动者的劳动所得。

比如,由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能够获得赔偿金;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者也有可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这些赔偿金和劳动者日常的劳动报酬在性质上是不一样的。

二、终止合同赔偿金需缴纳个税

终止合同赔偿金是否缴纳个税,需分情况来看。

根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若该终止合同赔偿金并非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比如是合同违约产生的赔偿金,一般情况下应计入应税收入依法缴纳个税。但具体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税收政策判定,建议与税务机关进一步沟通确认,确保纳税处理的准确性。

三、终止合同赔偿金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终止合同赔偿金的税务处理分情况来看:

-增值税方面:如果该赔偿金是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相关,属于价外费用的范畴,应计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例如,因销售方未按时交货支付给采购方的赔偿金,若采购方此前已支付货款,销售方支付的赔偿金可视作价外费用,采购方应就该赔偿金计算缴纳增值税。若赔偿金与应税行为无关,则无需缴纳增值税,也无需开具发票。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于支付方,符合规定的赔偿金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对于收取方,应计入应税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取得的合同终止赔偿金,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则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当探讨终止合同赔偿金算劳动报酬吗这一问题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要点。比如,在确定终止合同赔偿金是否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后,对应的税收政策是怎样的,不同性质的赔偿金在税务处理上存在差异。而且,若因终止合同赔偿金的性质认定产生劳动纠纷,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倘若你对终止合同赔偿金算劳动报酬与否的判断依据、后续税收问题以及纠纷处理等方面存在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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