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中的外债离婚怎么办
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外债,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需要夫妻一起偿还。
要是这外债明确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由这一方自己承担。
判断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主要看债务的用途是不是用于夫妻一起生活、一起经营等方面。
如果是用于家庭日常的开销、购买共同的财产等,一般就会认定为共同债务。
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双方应该商量好分担的方式,如果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决。
一方承担了债务之后,在离婚之后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追偿他应该承担的那部分。
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去承担,另一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不过要注意留存相关的证据,像债务合同、用途的证明等,以此来证明债务的性质。
二、婚姻内的财产离婚时依何法律分割
离婚时婚内财产分割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首先,夫妻双方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利益,协议即为有效。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另外,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婚姻内的债务离婚时怎样合法划分
婚姻内债务在离婚时划分需依据债务性质。首先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规定,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总之,合法划分关键在于准确认定债务性质。
当探讨婚姻中的外债离婚怎么办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确定外债如何分担后,若一方暂时无力偿还该如何处理?是通过分期支付还是其他协商方式。而且,对于那些在离婚后才发现的婚姻存续期间的遗漏外债,又该遵循怎样的规则来处理。这些情况往往让许多人在面对离婚外债问题时感到棘手。倘若你在婚姻中的外债离婚处理方面,对这些后续问题或其他相关事宜存在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