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是什么
在《民法典》的范畴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说的就是当饲养的动物给他人带来损害的时候,那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得承担起侵权责任。
这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两种情况。一般情况下,那可是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意思就是,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害是由那饲养的动物造成的,那么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必须得承担侵权责任。不过,如果能证明损害是因为被侵权人故意去搞事儿,或者是存在重大过失才导致的,那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或者减轻一些责任。
而要是违反了管理规定,没有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从而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又或者是饲养了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之类的危险动物,给他人带来了损害,这时候,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得承担绝对责任。就算受害人本身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那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也不能逃脱责任哟。
总的来说,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主要就是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也是在督促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要尽到自己的管理义务,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让自己饲养的动物去伤害别人。
二、民法典中饲养动物致伤如何担责
《民法典》规定,饲养动物致伤责任区分不同情况:
-一般情形下,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饲养人、管理人有无过错,都要担责。比如宠物狗咬伤路人,狗主人通常要负责。
-但如果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例如,有人故意逗弄拴着的狗被咬伤,动物饲养人可能减轻或无需担责。
-对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不存在免责事由。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此为过错推定责任。
三、民法典中饲养动物致伤赔偿咋界定
《民法典》对于饲养动物致伤赔偿的界定如下:
一般情况下,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饲养人、管理人有无过错,都要担责。但存在免责或减轻责任的情形:若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例如,被侵权人主动挑衅激怒动物导致受伤,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可能减轻责任。
对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不存在免责事由。此外,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若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不承担侵权责任;否则需担责。总之,赔偿界定要依据动物类型、致害情形及各方过错等综合判断。
当探讨民法典中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是什么时,我们会发现其背后还有诸多值得关注的要点。除了明确饲养人或管理人在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应承担的责任外,若动物是因第三人过错导致伤人,责任该如何划分也是个关键问题。另外,对于饲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又有特殊规定。在日常生活中,这些问题或许就困扰着您。要是您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具体认定标准、特殊情况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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