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不找期间可以提被迫辞职吗
在“两不找”的这段时间里,到底能不能提出被迫辞职,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被迫辞职主要是因为用人单位出现了一些法定的过错情形。比如说,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像工作环境不安全或者设备老旧啥的;还有就是没有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报酬,让劳动者的收入受到影响;另外,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也是不行的。
当处于“两不找”这种特殊的状态下,如果用人单位真的存在上述这些违法的情形,那劳动者就有权利提出被迫辞职,而且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这可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过,如果“两不找”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的结果,并且用人单位本身不存在法定的过错,那时候要是再提被迫辞职,可能就不会得到支持。所以,大家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好好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等,这样等到真的需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就可以拿出来用,可别因为证据不足而吃亏。
二、两不找期间提被迫辞职有啥法律依据
“两不找”通常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相互不履行权利义务。在此期间提出被迫辞职,可能涉及以下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若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两不找”期间,存在用人单位上述违法违规情况,劳动者以被迫辞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支撑。
比如用人单位在“两不找”前就长期拖欠工资,或者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劳动者因这些法定情形提出被迫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但需注意收集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的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两不找期间提被迫辞职有法律依据吗
“两不找”通常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一段时期内,双方互不联系、互不履行权利义务。在此期间提出被迫辞职是否有法律依据,需具体分析。
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被迫辞职,是有法律依据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但如果“两不找”期间,不存在上述法定用人单位过错情形,劳动者仅以“两不找”为由提被迫辞职,较难获得法律支持。关键在于判断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法定的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以此确定被迫辞职主张能否成立。
当探讨两不找期间是否可以提被迫辞职时,其中还有不少要点需要关注。两不找期间,除了能否提被迫辞职这一关键问题,还涉及到被迫辞职后经济补偿该如何计算的问题。因为这期间劳动关系的状态较为特殊,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工作年限认定等都可能存在争议。而且,提出被迫辞职的程序是否合规也至关重要,若程序不当可能影响权益主张。要是您在两不找期间面临这些关于被迫辞职及后续问题的困扰,别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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