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的问题,关键在于买卖合同以及与中介机构之间的条款约定。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当中介服务成功促使合同签署时,委托方应依照约定向中介公司交付相应费用作为服务酬劳。然而,如果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免于支付中介费,例如合同解除完全缘由卖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并且满足既定条件时,则有可能无需支付此项费用。但是,若并未出现上述约定或者因为买方个人因素而选择取消交易,中介机构是有权要求收取中介费的。因此,我们建议您在签署合同时务必详细查阅并理解各项条款内容,以便准确理解并掌握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二、签买卖合同后毁约不买会面临法律追责吗
签买卖合同后毁约不买,会面临法律追责。买卖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依约履行。毁约方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从法律规定看,《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毁约方可能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若未约定违约金,但守约方因毁约遭受实际损失,毁约方要赔偿相应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不过,如果存在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
三、签买卖合同后毁约中介费支付有何法律依据
在签买卖合同后毁约,中介费支付的法律依据主要涉及居间合同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买卖合同已签订,通常意味着中介已完成促成交易的主要义务,此时即便一方毁约,也不影响中介收取约定的中介费。因为中介的居间服务成果已经达成,其有权获取相应报酬。
若合同明确约定了毁约情况下中介费的承担方式,则依约处理。若没有约定,一般而言毁约方可能需承担中介费,因为其违约行为导致交易最终未按正常流程完成,但这并非绝对。如果中介在促成交易过程中存在过错,如提供虚假信息等,可能会影响其主张全额中介费。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依法律规定来判定中介费支付问题。
当探讨签了买卖合同不想买了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相关拓展情况值得关注。除了中介费支付与否的判定,还涉及若确实需支付中介费,具体的支付标准该如何确定,是按合同约定比例,还是根据实际服务量来衡量。另外,倘若因不想买而引发与中介的纠纷,在法律层面该通过何种途径妥善解决,是协商、调解还是诉讼。要是你在签了买卖合同不想买了的情况下,对中介费支付、标准及纠纷处理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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