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工伤必须在摔伤地鉴定吗
不一定,认定工伤这事,通常得在统筹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那儿去鉴定。
统筹地区,一般来说就是用人单位所在的那个统筹地区,当然,要是职工受伤后去就医的那个统筹地区也行。
按照法律规定,职工要是遭遇了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了,那所在的单位就得从事故伤害发生的那一天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那一天起,30天之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要是碰到特殊情况,经过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同意之后,申请的时间期限还可以适当地延长一些。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前面说的那样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工伤职工或者他的近亲属,还有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的那一天,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那一天起,1年之内,就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并不是说一定要在摔伤的那个地方去鉴定,而是在统筹地区进行鉴定。
不过要是用人单位所在地和摔伤的地方不一样的话,那可能在一些程序和手续方面就会有一些差别。
二、工伤认定还有哪些特殊地点要求
工伤认定的特殊地点要求主要有以下方面:
-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比如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以及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这些路线涉及地点视为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
-因工外出地点: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到除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地点从事与工作职责相关活动受到伤害的,包括在出差地从事与工作有关活动时受伤,或者在外出工作往返途中遭遇意外等,相关地点发生的伤害可按工伤认定。
-抢险救灾等特殊地点: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在发生抢险救灾等活动的地点受伤,即使不在常规工作场所,也能认定为工伤。
三、工伤认定还有哪些其他规定和要求
工伤认定有诸多规定和要求。首先,申请时间有明确限制,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如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
其次,申请需提交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再者,认定情形有严格界定,除了常见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典型情形,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等也属工伤。但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认定部门会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出认定决定。
当探讨认定工伤必须在摔伤地鉴定吗这一问题时,我们要知道,工伤鉴定地点并非仅局限于摔伤地。除了地点问题,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工伤鉴定的时间节点。一般来说,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否则可能影响权益保障。另外,申请工伤鉴定所需的材料也十分关键,材料不齐可能导致鉴定无法顺利进行。要是你对工伤鉴定地点的具体规定、时间限制、所需材料等还有疑问,不用烦恼,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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