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把钱转给子女怎么办
1.债务人将钱款转给子女这种行为,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
一旦这种行为影响到了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撤销该行为。
2.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当债务人以那种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去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去受让他人的财产,又或者是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而这些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了影响,并且债务人的相对人对此是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这种情形的,此时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这些行为。
3.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债权人必须要在自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起,在一年的时间内去行使撤销权。
要是从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了五年都还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这个撤销权就会消失。
4.因此,为了能够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应该尽快采取行动,不要错过行使撤销权的最佳时机。
二、能否追讨债务人转给子女的这笔钱
这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债务人是为了逃避债务,无偿转让财产给子女,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依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若该转让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且子女对此知情,债权人同样可以行使撤销权。但要注意,债权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人的转让行为存在逃避债务的主观恶意,以及转让行为对自身债权造成损害等事实。如果债务人正常的赠与或转让,且没有损害债权人利益,那么追讨这笔钱较难得到法律支持。
三、能否追回转给子女的钱来偿债
这需要分情况看。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而无偿将钱转给子女,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以追回款项用于偿债。债权人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
要是转给子女的钱属于正常赠与等合法行为,且不存在恶意逃避债务情形,通常难以追回偿债。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证明转钱行为存在逃避债务的主观故意。若有相关证据,通过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等法律途径,有机会追回转给子女的钱来偿还债务。
当遇到债务人把钱转给子女的情况时,事情远不止表面这么简单。除了要关注这笔转账行为本身,还需留意诸多相关问题。比如,若想追回这笔钱,如何去证明债务人的转账属于恶意逃避债务呢?这就需要收集一系列诸如债务人与子女之间不合理转账记录、债务人在转账后自身经济状况明显异常等证据。另外,在实际操作中,通过什么法律程序来实现让这笔转账恢复原状呢?若你正为债务人把钱转给子女这一状况以及上述相关问题发愁,别再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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