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户消亡土地子女还在可以收回吗
一般来说,当整户家庭消亡之后,其所拥有的土地子女仍然存在的话,这些土地是不可以被收回的。若子女的户籍仍然保留在原来所在的村子里并且尚未得到新的承包地,那么他们便有权利继续在原有家庭承包的土地上进行耕作。这主要是由于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而并非仅仅针对个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家庭中的某些成员不幸离世,也不会对其他成员的承包经营权产生任何影响。
二、整户消亡但有遗嘱土地还会被收回吗
需要区分土地性质。如果是农村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只有使用权。整户消亡后,即便有遗嘱,宅基地一般会被村集体收回,因为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若房屋完好,基于“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在房屋存续期间可继续使用宅基地;一旦房屋灭失,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要是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若整户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遗嘱对承包地处置通常无效,因为家庭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遗产范畴。不过,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承包地,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按遗嘱继承承包权益。
三、整户消亡土地若有债务子女需担责吗
首先,“整户消亡”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在法律上,农村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整户消亡后,土地一般由发包方收回。
关于债务问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整户消亡,其子女并非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然继承者(整户消亡不存在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但如果子女继承了整户的其他遗产,那么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子女需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若没有继承遗产,则无需对整户债务担责。不过,若债务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即便整户消亡,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仍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总之,要依据债务性质、遗产继承情况等来具体判断子女是否担责。
在探讨整户消亡土地子女还在是否可以收回这一问题时,我们要知道这背后还关联着一些重要要点。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整户消亡后土地通常会被收回,但如果子女存在符合继续承包条件的情况则另当别论,比如子女原本也是该户土地承包的共有人。此外,土地上附着的收益、青苗补偿等相关权益的处置也很关键。若你对整户消亡土地子女还在时土地收回的具体程序、相关权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疑问,不用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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