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解除劳动合约这一程序之时,有关于薪资款项需于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流程全部完成之际进行结算。从常规意义上说,雇主有责任及时向员工支付其应得的薪水,以此来确保员工享有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与尊重。若是雇主有意拖延或者拒绝履行付款义务的话,受雇者有权采取合法手段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二、劳动解除合同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5年,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5×8000=40000元。但如果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为6000元,而劳动者月工资9000元超此标准,其工作5年的经济补偿则是5×6000=30000元。
三、劳动解除合同经济补偿何时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一般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依法支付。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仍不支付的,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及可能的加付赔偿金。
当探讨劳动解除合同工资多久结清这一问题时,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不少要点。比如,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结清工资,劳动者该如何维权。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是申请劳动仲裁更有效呢?而且,工资结清的具体范围如何界定,除了基本工资,奖金、提成等是否也应一并结清?这些都是在劳动解除合同工资结算过程中容易产生疑问的地方。倘若你对劳动解除合同工资结清的相关事宜,如维权途径、工资范围等还有诸多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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