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工资发到什么时候结算
按照惯例,员工在正常结束雇佣关系之后,企业有责任于合理期限内支付其全部应当结算的薪酬。这其中包括离职当时未发放的工资、可能存在的加班工资、以及应当得到的绩效奖金等各种形式的报酬。然而,具体的结算时间往往因为各个公司的规定不一致以及各地区劳动法律法规的差异而有所区别。但无论如何,原则上讲企业不能无理拖欠员工的这些报酬。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补偿。关于辞职后的经济补偿金,法律有如下规定:
一般情况:若劳动者主动辞职,通常无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如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以此为由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支付上限: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辞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样维权
辞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这是较为便捷的方式,明确要求其支付拖欠工资。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需加付赔偿金。
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情况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仲裁委受理后会组织开庭审理,作出裁决。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
当探讨辞职工资发到什么时候结算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需关注。比如,若公司未按规定时间结算工资,劳动者有哪些维权途径?根据法律,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另外,若离职时涉及绩效奖金、提成等部分,这些又该如何结算?它们是否应与基本工资一样在规定时间发放?如果您对辞职工资结算时间、结算方式,或是未按时结算的维权问题存在疑问,无需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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