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公安机关要是拘留了某人,觉得得逮捕的话,得在拘留后的三天之内,申请让人民检察院去审查批准。
要是情况特殊,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一天到四天。
对于那些到处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得从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天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要是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得在接到通知后立刻释放,并且把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要是还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那就依法进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诉讼法中逮捕后侦查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但存在特殊情形: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此外,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三、刑事诉讼法中拘留转逮捕期限是多久
在刑事诉讼法中,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这个期限是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也就是说,通常拘留转逮捕的期限最短是7日(3日+4日),最长为37日(30日+7日)。此期限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程序依法、及时推进,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当探讨刑事诉讼法执行逮捕时间多久这一问题时,我们知道明确的法定时间范围是保障司法公正与当事人权益的关键。而在此基础上,还有相关拓展要点值得关注。比如执行逮捕后,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又该如何确定,这涉及到案件侦查、审查起诉等不同阶段的具体规定。另外,在超期逮捕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对刑事诉讼法执行逮捕时间多久的具体规定、后续羁押期限,以及超期问题的应对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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