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婚后拿到的安置房的房产证,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不过,如果这安置房是一方在婚前自己的财产所对应的拆迁安置补偿得来的,并且仅仅登记在这一方的名下,那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还有生产、经营以及投资所得到的收益之类的财产,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而安置房要是在婚后拿到了房产证,通常就可以看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
但是,如果有特别明确的证据能够证明这安置房是基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进行的拆迁安置补偿,并且还约定了只归这一方所有,那它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这事儿得具体情况具体去分析,得把安置房的取得时间、来源之类的因素都结合起来,才能判断它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安置房增值部分在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需分情况判断。如果安置房是一方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且未因婚姻关系存续而改变性质,增值部分一般仍属个人财产。比如,婚前房屋明确为个人所有,婚后单纯因市场行情等自然因素增值,增值部分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若在婚后夫妻双方对安置房有共同管理、维护、装修等付出,导致房屋增值,那么这部分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共同出资对安置房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使房屋价值提升,该增值就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关键在于判断增值是否基于夫妻婚后共同行为产生,基于此来确定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安置房没取得房产证离婚怎么分
对于安置房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离婚分割问题,需分情况看待。
若安置房是一方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安置房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共同房产拆迁获得,即便未取得房产证,该安置房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一致后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份额。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居住使用情况、出资等因素进行综合判定,如一方可能获得房屋居住权,待房产证取得后,双方再就房产分割另行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不过,各地司法实践存在差异,具体分割方式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当探讨安置房取得房产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一问题时,我们会发现还有相关重要方面值得关注。倘若安置房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其具体的分割方式有多种,比如按比例分割房屋份额,或者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等。另外,后续若涉及房屋买卖交易,因共同财产性质可能产生不同的流程与要求。要是你对安置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办法、后续交易问题等存在疑问,无需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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