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期间一方买的房子可以分割吗
在同居期间,一方购买的房子的分割情况是比较复杂的。
要是这房子是由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并且还登记在了他自己的名下,一般来讲,这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那另外一方可没有权利去分割。
不过,如果是双方一起出的钱买的房子,即便登记在了一方的名下,也可以把它看作是双方按份共有的。
要是能够证明是一方的父母出的钱买的房子,并且明确地只送给了这一方,那这房子就归这一方所有,另一方也不能去分割;要是没有明确说只送给这一方,那就可以当作是给双方的赠与,那就可以按照共有财产的方式来分割。
总而言之,我们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得依据实际的出资情况、登记的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等等这些来确定到底能不能分割以及该怎么去分割。
二、同居期间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吗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一般需共同承担。
在法律上,同居关系虽不同于婚姻关系,但对于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所谓共同生产、生活,比如共同经营生意产生的债务,或者共同居住产生的房租、水电费等。
对于此类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承担债务的一方在偿还后,可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不过,关键在于要能证明该债务是基于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所产生。若一方能证明是对方个人债务,比如仅用于一方个人事务,像个人借贷用于独自旅游等,就无需共同承担。所以,需依据债务产生的实际情况具体判断。
三、同居期间共同债务该如何分担呢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分担,需依不同情况处理。首先,要认定是否为共同债务。如果是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同居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一般由双方共同偿还。若双方对债务分担有约定,从其约定,但该约定仅在双方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人仍有权要求任何一方或双方共同承担全部债务,承担超过自己应分担份额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若双方无法就分担达成一致,可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考虑债务产生的原因、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判定债务分担比例。
当探讨同居期间一方买的房子是否可以分割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即便房子是一方购买,但另一方在同居期间有对房屋进行出资装修、偿还部分房贷等行为,这种情况下又该如何处理?另外,若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可分割的份额又该如何确定?这些都是在同居房产问题中较为复杂的情况。要是你对同居期间一方买的房子分割,或是上述相关拓展问题存在疑惑,无需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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