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离婚纠纷的情形当中,倘若其中一位当事人存在着不道德的外遇行为,这种情形一般并不足以导致另外一方当事人直接面临刑事处罚的后果。然而,若是这位有外遇的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若已构成了重婚罪,那么他/她便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举例来说,当一位已经结婚的人士与其他人以夫妻的身份共同生活,或是当一个人明知道另一人已有婚姻关系却仍然与其以夫妻的身份共同生活,这两种情况都属于重婚罪的范畴。在大多数情况下,外遇行为仅仅是在离婚纠纷中,用来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以及进行财产分配时的一个考虑因素。当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时,往往无过错的一方可能会得到比过错方相对更多的财产权益。
二、离婚外遇涉及的赔偿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在我国法律中,因外遇导致离婚涉及的赔偿属于离婚损害赔偿范畴。《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若外遇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一般根据因外遇导致的财产损失等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则需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伤害后果、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判定。若外遇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但符合“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同样可主张赔偿。
三、离婚外遇在财产分配上法律如何倾斜
在离婚财产分配中,若一方存在外遇(出轨)情况: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无过错方就包括未出轨的一方,法院会在财产分配上适当倾斜,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照顾。
其次,若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法定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范围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根据因过错行为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确定;精神损害赔偿则需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伤害等因素。但需注意,对于“外遇”的认定要有充分证据,如出轨方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其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证据。
当探讨离婚外遇怎么判刑的这一问题时,我们要知道单纯的外遇行为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若外遇行为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程度,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重婚罪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除了判刑问题,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在离婚财产分配上,有外遇的一方可能会少分财产。另外,在子女抚养权争夺中,外遇情况也会被纳入考量因素,法院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更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要是您对离婚外遇涉及的财产、抚养权问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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