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故对方没有交强险该如何处理
若事故对方没有交强险,处理方式如下:首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仍按正常程序进行,由交警勘查现场、认定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先由对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因对方未投保交强险,这部分应由其自行承担。比如,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内的车辆维修等费用,对方需自掏腰包赔偿。若对方不赔,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交警调解,调解无果则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相关损失证据等材料。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对方赔偿因未投保交强险而应承担的损失部分。
二、事故中对方无交强险责任赔偿怎么判定
若事故中对方无交强险,责任判定如下:
首先,事故责任划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确定,依双方过错程度,分全部、主要、同等、次要和无责。
其次,赔偿方面,本应由交强险承担部分,由未投保交强险的对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比如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对方要在这些额度内先赔。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再按双方事故责任比例承担。如对方主责,一般承担70%赔偿。
若双方就赔偿协商不成,受损方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三、事故对方无交强险致损赔偿责任咋定
若事故对方无交强险导致他人受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投保义务人(通常是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需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则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来确定赔偿比例。若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法院也会支持。
当我们探讨事故对方没有交强险该如何处理时,除了已知的常规处理办法,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对方没有交强险且在事故中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可能面临索赔困难的局面。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财产保全等方式保障自身权益。另外,若事故造成了人员伤残,在对方无交强险的情况下,伤残鉴定后的赔偿费用落实也会较为棘手。如果你在处理这类事故时,对赔偿流程、责任界定或后续保障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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