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物二卖是否构成诈骗
一物二卖不必然就是诈骗。诈骗是打着非法占有主意,靠编瞎话、藏真相骗钱。
要是卖家这么做只为多赚钱,没想吞买家的钱,通常是民事违约。买家能打官司,让卖家担责,像退款、赔偿损失。
不过,一物二卖时,没能力履约却签合同收款、收款后跑了或把钱花光、用假身份签合同等,有非法占有目的且数额够了,可能涉嫌诈骗,可报警追究刑责。
二、一物二卖在何种情形下会被认定为犯罪
一物二卖通常属民事纠纷,但在以下情形可能被认定犯罪:
合同诈骗罪:若卖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比如,卖方已将物品卖给一方并完成交付,却隐瞒该事实,又与另一方签订买卖合同并收取货款后逃匿,使对方遭受财产损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诈骗罪:卖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如对物品所有权、交易状况等作虚假陈述,使买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交付财物,且数额较大,也可能按诈骗罪论处。
判断是否构成犯罪,需结合主观故意、行为方式及危害后果等综合考量。
三、一物二卖未履约是否需承担法律赔偿
一物二卖未履约需承担法律赔偿。在一物二卖情形中,两份合同若无其他效力瑕疵,通常都有效。
若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其中一方买受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等手续,导致其他买受人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未获得履行的买受人可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买受人所受实际损失,如为订立合同支出的费用、因信赖合同履行而遭受的损失等;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也可主张违约金。此外,若出卖人存在欺诈等恶意行为,买受人还可能有权要求惩罚性赔偿。
当探讨一物二卖构成诈骗这个问题时,除了判断是否构成诈骗本身,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若一物二卖不构成诈骗,那在民事层面,先买方和后买方的权益如何保障?一般而言,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在很多情况下有优先获得标的物的权利,但后买方若已完成交付等手续,也可能获得物权。另外,在一物二卖中,卖方需要承担怎样的违约赔偿责任呢?这通常涉及返还已付款项、赔偿损失等。若你对一物二卖构成诈骗及相关权益保障、违约赔偿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