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据不足能监视居住吗
证据不足时也可能实施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适用情形有:患重病无法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的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案需要更适宜监视居住;羁押期满但案件未办结。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情况,司法机关可决定监视居住。若后续证据仍不达标,可能解除监视居住或不起诉。
二、证据不足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合法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法定适用条件,证据不足不一定导致其不合法。
依据《刑事诉讼法》,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如果证据虽不足,但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监视居住条件,且经法定程序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是合法的。不过,若不符合适用条件,即便证据不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也不合法。同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三、证据不足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证据不足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根据该法规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另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当证据不足,但又存在一定嫌疑,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司法机关就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当探讨“证据不足能监视居住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对这一核心问题的解答,还有一些相关拓展值得了解。即便证据不足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之后如果侦查机关获取到新的证据,可能会改变强制措施。另外,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若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可能会被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在证据不足能否监视居住以及监视居住后续变化、应遵守规定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