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公司是否可追加股东
1.满足特定条件时诉讼公司可追加股东为被告。在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以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这三种情形下,都可追加股东为被告。
2.当股东未履行或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其他股东可要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可主张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于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和其他股东可要求其返还出资本息,协助者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主张其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建议公司建立完善的股东出资监管机制,定期审查股东出资情况。债权人在交易时,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要求股东提供财产独立证明。股东自身要严格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避免抽逃出资行为。
二、诉讼公司追加股东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在诉讼中追加公司股东,需满足法定条件:
1.股东出资瑕疵: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也可主张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法人人格否认: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清算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可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三、诉讼公司时股东连带责任能否追加
诉讼公司时,股东连带责任能否追加需依具体情形判断。
依据《公司法》等规定,若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追加股东为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个人财产和公司资金随意调配使用。
此外,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也可主张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也能追加股东承担责任。但需有充分证据证明上述情形存在。
当探讨诉讼公司是否可追加股东这个问题时,除了基本的判定,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关注。若公司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在诉讼中追加股东为被告,股东可能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追加股东后,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你是否在公司诉讼中遇到此类困惑呢?若对于追加股东的具体情形、程序或者股东担责范围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