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般民事权利保护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或仲裁时效为四年。自权利受损之日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法院可依申请延长。
2.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建议权利人及时关注自身权利状况,在知道权利受损后尽快采取行动,避免错过诉讼时效。若遇到法定障碍导致无法行使权利,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义务人同意履行时,权利人也应留存证据,以便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二、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证据如何收集
收集请求损害赔偿诉讼证据,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书证:收集与损害相关的各类书面材料,如合同、医疗票据、诊断证明、事故报告等,这些材料应清晰反映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及损失程度。
物证:保留造成损害的物品、现场痕迹等,如损坏的物品、事故现场的残留物等,以直观证明损害情况。
视听资料:利用录音、录像等记录损害发生的过程、现场状况。例如事故发生时的监控视频、双方沟通赔偿事宜的录音等。
证人证言:寻找现场目击证人,获取其证言。证人应能清晰描述损害发生的经过,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
鉴定意见:涉及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伤残鉴定、财产损失评估等,鉴定意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收集证据需及时、合法,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
三、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如下: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比如受害人直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这种明确主张权利的行为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像侵权人承诺会对损害进行赔偿,自该意思表示到达权利人时起诉讼时效中断。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这是通过司法或准司法途径主张权利,从提交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等材料起,诉讼时效中断。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等。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当探讨损害赔偿的时效是多久时,除了知晓时效本身,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时效的起算点,一般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起算规则会有所不同。另外,时效还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况。如果在时效进行期间发生了法定的中止或中断事由,时效的计算会相应变化。倘若你对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相关细节,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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