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恶意串通损害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若双方恶意串通损害担保人利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恶意串通行为无效。恶意串通的双方需对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双方为谋取私利,相互勾结,通过实施虚假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担保人有权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恶意串通的双方赔偿因其行为给自身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等。比如,因主债务无法履行致担保人代偿后,其代偿金额及利息等都应由恶意串通方连带赔偿。法律严惩此类行为,旨在维护交易安全与公平正义,保障担保人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二、双方恶意串通致担保人受损需担何责
根据《民法典》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在此情形下,给担保人造成损失时,双方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种责任的性质属于侵权责任。恶意串通的双方主观上存在故意损害担保人利益的过错,其行为与担保人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担保人可通过协商要求恶意串通的双方赔偿损失,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担保人的实际损失情况,结合恶意串通双方的过错程度,判定其承担相应的赔偿数额,以填补担保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双方恶意串通致担保人受损需担何法律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当双方恶意串通致使担保人受损时,串通的双方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担保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且有权要求串通方赔偿因其过错而遭受的损失。该损失赔偿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即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份额。若能证明损失与双方恶意串通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受损的担保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串通方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情节严重的,恶意串通行为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合同诈骗罪等罪名,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当探讨恶意串通损害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时,除了明确这种行为本身的责任,还有一些相关联的重要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恶意串通行为被认定后,担保人的追偿权如何行使。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可依据法律向恶意串通的双方进行追偿。另外,关于因恶意串通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赔偿范围问题也不容忽视,这其中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果你曾遭遇类似恶意串通损害担保人权益的情况,或者对恶意串通损害担保人责任的认定、追偿程序及损失赔偿等方面还有疑问,别再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